收集灵魂并没有像艾什所想的那样,灵魂会从尸体内飘出来,嗖嗖嗖地被吸进魂雾灯里,她根本没有看到灵魂是什么样子的,按照安瑟说的,提着魂雾灯在尸体上画十字线三次,念三次血祭咒,并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
不过魂雾灯那小小的幽蓝色火苗,确实亮了一点,束灵之书也告诉艾什,土匪的灵魂进入了魂雾灯内,这就足够了,只不过艾什旅程的第一步从杀了三个土匪开始,倒是蛮出人意料的。
艾什用魂雾灯吸走了三个土匪的灵魂后,便哼着帝国的小曲儿,优哉游哉的把三具尸体拖到路边,动手去翻找这几个土匪的衣服,寻找着她想要的东西。
束灵之书在艾什腋下轻轻震动了几次,艾什瞥了眼它,松开束灵之书,束灵之书慢慢的蹭出艾什身侧,一点点漂浮在空中,飞行到艾什面前翻开了空白页,却没有在上面显现地狱文。
艾什没有理会它,专心致志的扯开女弓手腰间的小口袋,顿时一小堆帝国钱币从里面滑出,艾什坐在地上,于死人身边抓过那些钱币,仔仔细细的数了起来。
面前漂浮的束灵之书来回扇动书页吸引着艾什的注意力,艾什快速瞟下书页上的字,手里抓钱币的动作没停。
“你问我还有多少事藏起来了?我也没藏什么啊,我认识你不到一天,你就想知道我所有事,你们地狱里的东西,都这么好奇吗?”
艾什嘴里胡乱应付着束灵之书,又翻开另外两个死人的衣服,找到了一些钱币后统统摆在面前,一个一个数了起来。束灵之书又哗啦哗啦的不停翻开书页,显得很急切的样子,艾什无奈的叹口气,歪头看着上面的文字。
“你杀人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犹豫,你在战场上刺死那孩子的时候,也是一样,为什么?为什么你和其他人类不同?”
艾什哼了声,自己先数清楚钱币,总共1金币5银币和2铜币,算算看的话,1金币=10银币,1银币=10铜币,土匪的钱,足够自己买很多很多东西了,想到这,艾什脸上浮现起微笑,心情大好的把钱币塞进衣服口袋回复束灵之书道:
“因为我从小见惯了贫穷、疾病和死亡一类东西啊,杀人与要被杀掉,我都有经验,我是一直做奴隶没错,可又不是我想的,我想的很简单,自己活的好一点,自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阻碍我.....”
艾什抬起头,脸上的笑容平和,却于旁人看来很是狰狞,眼神内尽是昭然若揭的疯狂欲望,她擦了下脸上溅到的血迹,微笑说:
“那就把阻碍我的人或事消失掉,我就会活得很好。”
束灵之书漂浮在艾什面前,久久没有回复,在艾什扯下尸体上的没被血染湿的衣服碎片,擦拭自己脸蛋时,束灵之书才缓缓写下一段话。
“疯子,现在我知道为什么安瑟大人要找你了,你比地狱里的家伙还要疯,你就是个根本不会害怕,杀人根本不会有愧疚感的疯女人!”
“我就当你在夸奖我了,我有什么可害怕的?死亡只是解脱,从悲惨的奴隶生活解脱罢了,愧疚?当老爷夫人用鞭子甩在我后背的时候,他们不会愧疚,因为我是卑微的奴隶,他们都不会愧疚,我杀他们就和宰鸡一样,相同的,我为什么要愧疚?”
艾什轻描淡写的说着,她收好钱币,又翻找了一遍尸体,将魂雾灯挂在右腰后,重新捋顺骨索夹在腰带后,艾什长呼一口气,歪头对已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的束灵之书笑着道:
“你和我的日子还久着呢,臭书,你帮我,我帮你,这趟旅程不会很快结束的,所以呢,我也不问你为什么瞧不起我,也不问你为什么那么想要回地狱,我想你到时候会自己说的,走咯,去卡瓦同镇。”
艾什对束灵之书伸出手掌,束灵之书悬浮在天上定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合上书页,轻轻落于艾什手上,没有再震动和颤抖,很平静的被艾什抱在怀里,随着她向卡瓦同镇走去。
一路上束灵之书都没有再不顺着艾什的心意,艾什也乐于臭书安静,自己可以享受旅程的清净,她稍微警惕着路上的动静,省着再有土匪跳出来袭击自己,不过她并没有多在意就是了。
她脑子里想着以前的事和现在,对比起来,宰掉三个人简直是人生中相当微不足道的事了,从能记事起,艾什就活在帝国的最底层,她看透了外表繁荣富强的帝国内部,实际上黑暗又压抑,处处都是压迫和不公。
帝国阶级分明严格,从至高的皇室,到掌握权力的贵族,下面的骑士老爷和官员们,稳稳的占据着帝国最好的资源,最优厚的福利,他们享受着人生,唾骂着他们阶级下的蛆虫。
可即使是下面的人也在内部欺压着,商人们凭借着金钱疯狂获取利益,普通的公民们虽然说不上生活的太好,起码在城镇里的他们还有生命保障,而不像村庄里的公民,这群城外人天生就是“低贱”。
哈哈,想到这,艾什冷笑着自嘲和嘲讽帝国,不知道是因为帝国的强大,还是那些“城外”公民觉得自己阶级下还有人存在,给他们带来了自信,他们瞧不起比他们工作还差劲的人。
就比如像艾什这样的奴隶,被帝国击败。征服的其他国家人类,异族,他们这种人啊,连帝国“公民”的资格都达不到,只能算是帝国的平民,于最底层生活的艾什,早看尽了帝国的阴暗面。
贫穷、死亡、欺压、不公......按照帝国公民的想法,底层人就应该被欺压,对于艾什这样的奴隶来说,她对帝国没有任何尊敬,没有任何荣耀感。
当时她被抓去当帝国火枪手,也仅仅因为艾什懂得写字,会算数,能很快学会昂贵的火枪操作,而不会弄坏掉珍贵的武器,这不代表艾什就会感谢帝国,她讨厌,恨透了帝国,自己连是不是帝国人都不清楚呢,又怎么会对帝国忠诚?
想到这,艾什不自觉的把手放在那些钱币的口袋上,紧紧的抓住,自己现在可是自由人啦!瑞文盖德帝国!我也要远离你这烂地方啦!
与其想自己当奴隶的时光,艾什觉得还不如想想到了卡瓦同镇先吃顿什么好,自己有了钱,还很多,1铜币就能买2个面包,自己可是足有1金币5银币,别说大吃一顿了!艾什连旅程上买什么都想好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艾什沿着土路走了几个小时,于黄昏时终于是来到了卡瓦同镇的南侧门口,艾什看着这座百年的老镇,砖块和木材外加石头堆砌成的建筑群,对比帝都,确实荒凉不少。
没有城墙,镇子门口也没有帝国的士兵把守,只有一条主路眼神向北方镇子歪,镇子东西两侧排列的几十栋破破烂烂,年久失修的房屋,那肮脏无人擦拭的玻璃上尽是灰尘,就连本该维护的铜柱路灯,也都是歪歪斜斜的满是锈迹。
街道上看不到几个帝国人,大家都行色匆匆的样子,穿着一如既往的,补丁和破麻布,艾什叹了口气,果然,帝国还是那个帝国,偏远地区的城镇,除非是重要的城市,否则帝国才不会管他们死活。
艾什抬腿走进卡瓦同小镇,抬头去看街边的建筑的招牌,肉铺、烘焙店、酒馆、旅店、杂货铺、镇子尽头似乎还有卖刀剑与盔甲的,虽然卡瓦同镇不大,看样子里面的店铺种类还不少。
想想也是,毕竟卡瓦同镇存在几百年了,艾什蹭蹭长筒靴上沾染的血迹,用街道上的尘土盖住,夹着束灵之书来到名为“马掌草”的酒馆门口,还没进门,艾什就闻到浓浓的酒味儿和晚饭的香味,她咽了咽唾沫,推开了酒馆的门。
酒馆内并不大,左右六张圆桌,几张桌子都有人坐了,尽头处柜台后,看样子是酒馆老板的男人,正用乌黑的抹布擦拭着木酒杯,柜台边通往二楼的楼梯处,百无聊赖的侍女拄着扫帚垂头昏昏欲睡的晃动。
店内十几个男男女女顾客听到有人进来,他们眼神中没什么善意的好奇回头看向艾什,艾什被他们的眼神看的不是很自在,他们的眼神里尽是警惕,艾什夹住束灵之书,稍微低头让头发帘遮住自己的眼睛,轻轻坐到吧台的椅子上轻声对老板说:
“有什么吃的?”
那身材瘦弱的老板似乎对艾什满头白发很是感兴趣,他使劲儿的用抹布搓着酒杯,眼睛盯着艾什的头发冷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