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陪你去吧!”陈楚雄拿着一杯水,汗涔涔的说道。他接过谢小娇递来的纸巾,正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不,你刚打完球,挺累的。”我道,“已经有人陪我去了!”
“我可以陪你去。”一旁的沈元华道。
“那好,”陈楚雄喝下那杯水,道,“那就让元华也陪你去。”
“哈哈,不容易啊,”不知汪鸿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劲地抱住了陈楚雄,兴高采烈地说,“不过,还是打进前十强了。”
“喂喂喂,当心……”见他松开双臂,向我迎来,我连忙避开他。
“噢,呵呵,忘了忘了。”他即刻意识到我手上有伤,说道,“欠我一个拥抱!”
正当我们说着话的时候,小艺一直在我身后不作声。将走的时候,我才唤过她,并向沈元华作了介绍。一路上,沈元华似乎变了个人似的——在小艺面前他变得沉默寡言,没多说几句话。
“坐到这边来,”那位老中医说着问道,“有没有什么不适,痒,或者……”
“没有。”我说。我坐到他说的位置上去,他便为我解开手上的包扎布,取下凹槽夹板,剥下发着白酒气味的中草药。我看到自己的手臂已经比昨日肿胀发白,包扎了一天的药物碎片稀稀疏疏地粘在皮肤上。接下来,他把我带进了X光透视室,又为我照了一张并洗了出来。他看了X光透视照,确定骨折处已然对接无误,才为我换上了药,包扎好,并抓了几包捣配好的草药给我。
“现在已无大碍,你拿着这包药去,每十二个时辰换一次,包上一个星期左右便可痊愈——不过,还不可用力过度。”他说着把药递了过来。这时,一旁的小艺替我接过那包药。“我只收药费,但只在确保完全治好你的手后才接钱,”他接着说,“一个月后,你再过来让我看看!”
我们向他道谢后,便离开了诊所。因为正在进行着的篮球比赛,学校并不对是否上自习做硬性要求,所以我们不必赶着回去。小艺明知我手上有伤,不便四处走,可她还是抑制不住想要到处看看的那份心情,所以一再征求我的意见。我知道,只要我和沈元华坚持回学校去,她必然也得跟在我们身后的,因为这个地方她不曾来过,对周围的环境和路线并不熟悉。不过,她有这份心陪我出来,我是不该令她扫兴而归的。于是,我们在这附近大逛特逛了半个小时。
三月春光,日落前夕,我们从东风广场旁的家乐福出来,经过广场上一处正在进行婚纱展出和专与新人预约并为其拍摄婚纱照的地方时,小艺好奇地挤进人群中去了。台上,一位身着白色婚纱的模特儿踩着猫步,体态妖娆。
我不便到人群中去挤,所以站在人群之外。沈元华也没有跟着小艺挤进去。我想,那些一股脑儿地挤在台下的观众——尤其男性,多半是心怀两门心思的。
“听起来,她对你不错喔!”我怀疑沈元华的反应能力有点问题,不然,何以这个时候才说出这句话来。方才在超市里的时候,他在避开小艺时问我,怎么小艺会跟着我们一起出来。我怕引起他的误会,所以才把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我嗯了一声,立刻觉察到什么似的警告他道:“喂,我告诉你,你可别胡思乱想。”
“那好,我知道你喜欢她,”他当真误会我了,“我不胡思乱想行了吧。”
“我喜欢她,”我一脸愕然的道,“才不会呢,我一直当她是……噢,对了,好朋友。”
“唉,得了,没人说你不可以喜欢‘好朋友’的。”他特地通过语音的轻重强调了“好朋友”三个字。随他去说吧,反正我什么也没想。
“那好吧,我承认我喜欢她,”我屈就但强调道,“不过这只是介于朋友之间的——那种喜欢。”
“其实她人蛮不错的……”他仿佛自言自语道。
“哦,你该不会是又有什么非份之想了吧?”
“呃……”他似乎没想到我会回他这么一句话,顿了顿,说道,“非份之想,哏,自古鲜花插牛粪,天鹅肉归癞蛤蟆,我就证明给你看。”他说着向人群中走去,随即哈哈地笑着,甩出最后一句话:“我去叫她走了咯!”
我们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七点钟的时候了。因为是在外面逛的时候,顺便吃了晚饭才回来的,所以到了宿舍楼下时,我和沈元华便别了小艺,一起上了楼去。
对我来说,这一次的篮球赛无疑有些遗憾。我虽没能打到最后,但还是希望我们班打入前五名,无论男生也好,还是女生也罢。然而,我们男生队输在了前五强之后,对此,张小芳却也并不悲观——她总是乐观地鼓励我们,说这次球赛虽然我们只打到了第八名,但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这次球赛让她看到了我们的班级凝聚力和团结一心、互爱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