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请我带话:她们师姐弟同年同月同日同一个时辰出生,更奇特的是:两个婴儿眉宇之间都有一个胎痣,不同的一个是红色的、一个是蓝色的。
无巧不成双,天成佳偶。
女婴是妙真道长的女儿,也是男婴的师姐。
老夫竟然无意中当了一回月老大媒。
虽说是亲姑舅亲,但天意如此,怎好违背。
再说自古以来,风家十三姓基本上也不与外姓结亲。
男、女主人当场就应允了这么娃娃亲,并拿出一块白鹤玉璧当是定礼……”
“张先生,妙真道长确实是我师父。没想到原来我家过去时住在京城。
我的娃娃亲竟然是我师父的女儿-我没见过面的师姐?!
小时候的事情我确实不知,从小到大我第一次走出大安岭森林。
这里先谢过张先生告诉我这些。
我叫林清远,来自大安岭。
镇北王这头恶虎,是我杀父仇人。
要不是前一阵凤哥不知道在哪儿让人爆锤了一顿,一条小命去了八成。
我们早就来奉天府报仇了。
此番前来,就是为了伺机杀了那头恶虎!”
林清远?
他的父母可是陷空岛鼎鼎大名的人物,应该姓风、叫风清远才对呀?
怎么,一直生活在大安岭森林里?
第一次离开大安岭?
难道是两个人,我认错啦?
那块珍贵的鸾珮是怎么回事?
这珍贵无比的鸾珮是无法弄虚作假的。
张寿全心里有些疑惑,但事关那两位风云人物的个人隐私,却不好在众人面前多问。
首领闻言一拍桌子霍然而起怒目圆睁:
“小兄弟说得好!不愧是五尺高的豪杰!
就凭这一点,你就是我兄弟!
五年前我牤牛岭义军五千兄弟和那镇北王血战小凉河,一仗下来只剩五百余人。血水染红了小凉河。
但我牤牛岭儿郎无一人投降求饶!
镇北王周奇虎是我们义军死敌。咱大周朝百姓都恨不能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首领给旁边汉子递个眼神,两个汉子起身从屋角抬过来一只木箱,首领打开,顿时金光灿烂满眼的珠光宝气。
“这些折合白银五万两。
我们卖掉了在奉天府城多年置下的商铺房产,以及义军所剩下的所有浮财细软。
留下两万两作为山上一千多孤儿寡母的生活开销。其余三万两假如你们过关,事后都是你们的。
无论成败,过后都会按着你们给的地址送过去。
决不食言!”
说着,向屋外撇了一下嘴,三个精干剽悍的汉子走过来对林清远做了个请的手势。
林清远点点头,随着出屋到小院。
“首领大哥哥,我家少爷脑子缺根弦,你这么一说定然不会让我再谈钱啦。
也罢,我就代表我家少爷拿两个金元宝吧,一人一个,意思意思。
事了之后也好请张先生吃顿酒。”
凤哥说这些话时,拿了两个金元宝塞进怀里,又抓起桌上的瓜子嗑了起来。那叫一个流畅自然。
风轻云淡大大咧咧,有些少不更事还偏偏故作大人状。好像在他眼里,刺王杀驾和到铺子里掏钱买瓜子一样轻松:付钱、拿货、转身走人没什么两样。
像是出门玩耍一圈就回来似的。
嗑着瓜子抖着二郎腿,有一搭无一搭的和屋里人闲聊。
浑不在意一脸的轻松。
首领刚才只说事后将‘工钱’按着他们留下地址送过去。
之所以没说事后直接给他们俩,因为知道:他俩不可能活着回来!
没听出来首领的话外音?还是根本就不在乎?
屋里人没一个人打算活着回来的,包括城外那四百多个兄弟。
他们深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会全部葬身于十万大军枪林刀海之中,死无全尸。
他们仿佛看到眼前白白净净的凤哥,粉妆玉琢的脸庞被砍得皮肉翻卷……可怜的孩子最后可能被长枪高高挑起,肢首不全……甚至被利刃剁成碎块、被战马踩踏成肉泥……分不清个数来。
想到此处,屋里人看着眼前天真烂漫粉妆玉琢的凤哥,和院里一脸老实憨厚却仗义忠勇的林清远,不由得心生悲悯很是不忍,首领和张寿全也是有些眼眶湿润。
“首领、军师,别让他们小哥俩去了,他们还是个孩子。
我们即使是几百个弟兄豁出去拼死一搏,也是没有万分之一的把握。
只是为了让汉奸、让狗王、让洋鬼子知道我们义军的忠勇和血性罢了。
也算是给后来人打个样:大周朝的男子汉绝不苟活,宁死不做亡国奴!
可他们小哥俩……”
首领和张寿全点点头。
“大叔,你怎么哭了?
噢……这事很难吗?
你们都会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