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想中,萧墨气息有些不稳,灵根微微颤抖。
要突破了。
凝气后便是炼体,之前凝结的灵气化为肉体的养料,灵根会与血管融合,真正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萧墨丹田内汇聚大量灵气,并控制着不被灵根吸入,他要抓住时机,一举灌入,完成质变。
灵根依旧颤抖,几处根须已经隐隐约约要和身体融合,就是此时!
一大团灵气倾泻而下,尽数被灵根吸入,一下子胀大一圈,扩张的趋势急剧上升,条条根须插入血肉,全身传来割肉般的剧痛,萧墨咬牙坚持,状态持续足足两个时辰,疼痛才有所减轻。
他成功了。
一条条银色法纹附于双臂,一拳挥出,周边灵气涌动。
“这便是炼体,与凝气大不相同,更重身体的强化。”
炼体有三,一曰换皮,二曰强筋,三曰洗髓。
炼体更是对意志的考验,换皮是强健身体表面的皮肉,虽不痛苦,但重在坚持,而强筋洗髓,则是雕刻身体的内部了,每一点修为的精进都会伴随着抽筋拔骨的疼痛。
不过传闻也有些修士,不修炼体境,他们心无旁骛的做一件事,并从中取得感悟,以剑悟道,以文悟道,以武悟道,直升人元,更有甚者,直接领悟真我,平步青云。
萧墨不会耍剑,更不习武,至于读书做君子,他更不感兴趣,他在凡界读过的书够多了。
“和李叔挖了三年的矿,这第一期换皮也算是大成了。”
萧墨感受着身体的变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的灵细胞呢?”
他赶紧冥想查看,发现每一个灵细胞都饱含灵气,静静地在血液中流淌,并不向任何地方输送。
“帮了我三年的灵细胞就这么没用了?枉费我当初的灵光一现,本来还想着收益终生呢。”
萧墨有些遗憾,可也没办法,他接下来只能自己踏踏实实的修炼了。
他今天是有安排的,下午会和老刘一起进城,将本周产出的净石送给商家,然后到黑市上卖少许烷。
进城嘛打扮一下也是正常,萧墨换上了当初的墨绿长衫,之前因为看着衣服金贵,怕弄坏,才把它换下,只在重要一点的场合穿,这年头可不像凡界,好穿的衣物不多哟。
清风城很大,足有千顷,但和凡界的现代城市比起来,还是差的远,进城出城的人都很多,还有不少商队来往。
老刘已经来过许多次了,熟练的带着萧墨到了送货地点,拿了两千枚灵石,萧墨叹息:“这一周的量就有两千枚灵石,我才拿二十枚,这…占比百分之一啊…我攒了三年,才三千一百多,这…这比资本主义还恐怖啊。”
萧墨觉得自己的剩余价值已经被剥夺干净了,学了诸多知识,他甚至拜读了《资本论》,可他这次才真实的体会到工人阶级的卑微。
但是也没办法,剩下的钱应该大部分都是给了村子,不是私人占用,也是为村子做了贡献吧。
交了货,老刘告诉萧墨要进黑市了,在黑市绝不能把自己真实面貌露出,于是他们俩都披了件黑色斗篷,面戴黑铁面具。
黑市藏于地底,从一条小巷中进入,最里头的石板可以揭开,便是黑市所在。
市集里的人络绎不绝,竟比上面的街道人还要多,两边摆满了摊铺。
老刘带着萧墨来到黑市深处,一个不起眼的小摊上挂着木制招牌,四个大字提于其上——“宝矿收购”
“老板,您看这件如何?”老刘偷摸摸地从袖中拿出一小块烷,烷晶莹剔透,无色,里面银色灵气款款冒出。
一见此物,老板瞪大了双眼,拿起一镜片开始端详:
“嗯,成色,大小都是上品,特别是他的灵气,已具颜色,浓厚绵密,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