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鼻在距离地面还有三米处静止,沈观尘只得仰头道:“我是距离此处十几里的荆村人。”
这些贵人高高在上,如同天神俯瞰凡俗生民,视低等生灵如蝼蚁,没有一丝情感,就像普通人对踩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感觉一样。
要不是千云柔留着沈观尘,打算做进山的向导,也不会在意公输凌杀死一个乡野村夫。
“原来你还未升华,太弱了......”
大荒山里有许多山兽奇禽,哪怕是二次升华者,也是那些高等异类食谱上的目标,带沈观尘这样的普通人做向导,进山后还得处处照拂,颇为不便。
“你去村里找一名二次升华者给我做向导,具体何时进山,你到时候自会知道,办的好,我会奖励你一门宝术。”
千云柔说完,控制着三颅玉甲象兀自离开。
她不担心沈观尘敢不听话,除非沈观尘不想活了。
三颅玉甲象路过那紫鳞刺甲豹的时候,象鼻一卷,将紫鳞刺甲豹的尸体扔进嘴里,发出一阵咀嚼碎石般的声音。
可惜。
紫鳞刺甲豹是二次变异甚至三次变异的生灵,价值可不是黄金剑角羊可比的。
但想起刚才的经历,今天能拣回一条命,已经知足了。
至于刚才对自己出手,宛若杀死一只蚂蚁一般,要将自己抹杀那人,看似高高在上,自己将来未必不能以血还血。
沈观尘带上黄金剑角羊的头颅,还有璀璨的黄金羊皮,回到荆村。
“小沈这是猎杀了变异生物啊!”
“小沈,你怎么做到的,快看!黄金剑角羊!这可是变异生物!”
“小沈不是升华者吧?难道是运气好,捡到了它的尸体?”
“只有头颅和皮毛,连一点肉都没有,想来是走了狗屎运,在大荒山外围捡到的。”
“哇,变异生物的皮毛好漂亮,金灿灿的。”
“别乱摸!它的羊角比刀剑还锋利,小心割伤手。”
村子里的人都出来看热闹,孩子们都好奇地围上来,大人们纷纷猜测议论。
沈观尘带着变异生物的尸体,回到村子,引起了全村的轰动。
不过因为只有皮毛和头颅,都一致认为黄金剑角羊是被其他生物猎杀,吃掉了血肉,沈观尘捡拾到余下的尸体。
就算只有头颅和皮毛,也是非常珍贵了。
黄金剑角羊头顶有六个巨大的刀锋般的羊角,可以做成骨刀,皮毛闪亮璀璨,尤其黄金颜色,威风凛凛,拿到火树镇可以卖上一个好价钱。
“秦大哥,你怎么样了?”
沈观尘刚回来,径直奔向秦家。
踏入秦家家门,看到秦勇已经恢复,精神奕奕的站在院中习练长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