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雷霆在山谷中闪过。
只一晃神的工夫,方堂就越过一百米的山路。
他回过头去。
这一百米的夹道像是被一把巨大的犁耙过,到处是碎枝败叶。
连两侧山壁上的树木也被冲击波搅得歪歪斜斜,露出头顶一线蓝天。
太夸张了!
恐怕已经超过音速了吧,而且绝非略超音速,而是数倍音速。
因为他刚才突破音障十分轻松。
不知道手机的计时器能否准确记录下这么短暂的时间?
等等!
方堂猛地低头。
果然,他浑身的衣服鞋子已经撕成碎片,现在正光溜溜站在一片破枝烂叶中。
连手机也夸张变形,坏得不能再坏了。
这算什么?
虽然他刚刚实现了超音速奔跑,可是他损失了一部手机啊。
真是巨大的损失。
去他妈的手机,老子能超音速奔跑了!
方堂兴奋地开始胡言乱语。
他很快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
昨晚他已经做好准备工作,他查到目前人类最快的导弹也才二十几倍音速。
这个速度就算比他快,也快不了多少。
他能感觉出来,刚才还不是他的极限速度。
因为他还没有完成加速。
如果再给他几百米,让他完成加速,他的速度还能再翻几倍。
这意味着,他可能已经比人类最快的武器还要快了!
也就是说,哪怕人们发现了他的变异,想要除掉他,或者抓到他,可他们最快的武器也追不上他。
在这个世界上,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在变异以后,他一直担心秘密暴露。
现代武器的恐怖阴影,仿佛一把利剑悬在他头上,随时可能斩下来,他不得不每天提心吊胆。
可现在这把剑突然被移除了。
也不能说移除…
更确切说,他发现这把剑根本追不上他了。
他就像是鱼入大海,鸟上青天,精神的羁绊一旦解开,无上的自由感顿时给他带来无比的欢快。
只可惜…
方堂有些遗憾,他没法试验自己的耐力。
因此也就不知道自己可以在如此高速下奔跑多久。
如果只跑出几公里,或者十几公里他就力竭了,那就还没有彻底脱离危险。
这个试验他注定不能立即进行。
在地面上有个人形生物,以超高音速狂奔数公里甚至十几公里,这种事无论如何瞒不过天上的卫星。
他若真这么做了,等于直接向世人摊牌。
在探索清楚身体状况之前,他还不想这么做。
方堂抬头看看万里无云,碧空如洗的天空,准备立即离开此地,免得被发现行踪。
他回到起点,把背包找到,正要离开,忽然又反身回来。
把夹道上能找到的他的衣服碎片都带走。
现代的刑侦技术如此发达,保不准他们能从这些衣服碎片上发现他的信息。
其实如果要做到绝对严谨,他还要防备自己身体的一些皮屑之类遗落在现场。
不过这就不是他能避免的了,
除非他能把这座山搬走。
做好收尾工作,方堂背着包向远处遁去。
现在是下午两点半,他如果就这么赤条条回家,恐怕立时以变态男的身份上热搜。
方堂打算在山里待到天黑,到时候趁着夜色回家。
趁这段时间,他也可以试试自己力量的极限。
方堂在山里逛了一下午。
他把能找到的岩石都托到手上试试份量,可毫无例外,这些岩石全都轻如草芥,根本无法试出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