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它锁喉,看上去已经身死的的山羊,突然站了起来,四蹄如风,朝着远处奔逃而去。
“果然狡诈!”
王风低骂一声,再次力挽大弓,朝着狂奔的山羊一箭射出。
他前世见过不少纪录片,知晓动物有时如人一般,狡诈多端,故而并未放松警惕。
咻嗤!
箭矢掠过空气,闪烁出流星般的锋芒,瞬间命中奔逃中的山羊。
这头山羊虽然狡诈,但终究还是被孤狼锁喉太久,虽未彻底死去,却也重伤濒危。
而王风精通级的箭术,即便猎物跑得再快,也难逃被射中的命运。
中箭后,山羊栽了个跟头,在地面滚了两圈,还想挣扎着站起,却终归伤势太重,倒在血泊中。
“搞定!”
王风长松一口气,又抬手补了两箭,确认一狼一羊彻底死透,这才走上前,将它们拉到一起。
“有了这头山羊和野狼,三十两银子应该差不多能搞定,压在肩膀的欠债也终于可以卸下了!”
王风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只觉前途光明。
他将一狼一羊抗到河边,割开喉咙放血,免得血液凝固在肉里,到时候腥味太重。
另外,血放干,血腥味就淡了,不会引来猛兽。
“简简单单吃个羊头……”
王风将羊头割下,再添上一只羊腿,点燃篝火,架在上面烤了起来。
一狼一羊,重量有点超标,王风如今的体格,虽然能轻松扛起,但要长途跋涉扛着下山,却是有些吃力。
最好还是先消灭一部分,可以减轻一些负担。
羊头没肉不值钱,还是就地吃完。
再去掉一只羊腿,重量就减轻不少。
山羊并不算重,而野狼比山羊还小,加在一起,尚在王风的承受范围内。
如果是一头老虎,起码五百斤重,没几个人根本抗不下山。
……
吃完羊头羊腿,王风打了个饱嗝,肩上扛着一羊,手里提着一狼,腰间挂着一只鸡,就这么大摇大摆下山。
虽然学武后,体格健壮不少,但将这一狼一羊背下山,还是把他累的够呛。
他气喘吁吁,来到五柳镇的一家客栈。
这是他近段时间,常来的一处客栈。
由于得罪了虎头帮,他不敢在黄枫镇卖猎物,又害怕平远城也被盯上,索性便在这五柳镇客栈售卖。
虽然价格略低于市场,但胜在方便隐秘。
“呦,今儿个收获不错啊!”
风骚的老板娘见王风扛着一狼一羊走进后厨,忍不住惊讶道:“好家伙,连狼带羊都给你射中了!”
她走路一扭一扭,臀儿挺翘,惊讶过后,很快便挪开眼睛,转而漫不经心瞥过王风那被汗水浸湿的黝黑肌肉。
“身板又结实了不少啊~”
老板娘靠拢过来,伸出纤细的手轻轻抚摸了一把王风的胸膛。
“运气好,碰巧遇到这狼咬死了山羊,被我一箭射死。”
王风笑了一声,后退几步,将狼与羊交给了厨房伙计。
伙计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接过猎物,似乎是太过惊讶,导致猎物都没提稳,掉在了地上。
“做事毛手毛脚,还想不想继续待下去!”
风骚的老板娘见到伙计失手,顿时脸色一沉,泼辣地骂了起来。
王风见状,忍不住又退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