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有灵,灵灭为鬼,鬼死化魅,魅游荡于凡尘间,不入轮回,七情绝,六欲灭。食魅,可生血肉,愈万疾,故世人趋之若鹜。
——《招魅记》
“魂来,魂来,思白发,暮长生;魂归,魂归,世间梦,皆虚妄。”,疯女人目光呆滞地盯着怀中的破罐子,脸上挂着痴笑。
听旁人说那破罐子里装的是女人的儿子,因为心中生了不该有的贪念,被人活活给烧死了。
疯女人对着千灵哭。
千灵却对着疯女人笑:“你可真惨,可你没有我惨,我七岁就死了爹娘,五岁被亲姨娘卖进了青楼,我进青楼第二年,魏军攻进了南平城……”
疯女人诧异地看着她,眼前女人貌似比她还疯,说:“你在跟我比惨吗?”
千灵笑了笑道:“你难道听不出来吗?我是在安慰你。”
“呸!”,疯女人怒道:“有你这么安慰人的吗?!你好歹还活着,可我儿子被活生生给烧死了,连一块尸骨也没有剩下。”
千灵长叹口气道:“你连看我都未看,又怎么知道我还活着?”,她掀开裤腿,里面竟是空空如也。
疯女人被吓得连连后退:“你……你究竟是人是鬼?!”
“哈哈哈哈”,千灵捧腹大笑:“瞧,你被我吓得连手里的罐子都扔了。”
顷刻间,散落一地的骨灰随风飘散,见此疯女人扑在地上号啕大哭,千灵蹲在她旁边接着道:“你儿子是被烧死的,你可知我是怎么死的?我是被人一片一片剜下肉,活活给疼死的,那滋味可不比烧死好受。”
“你……”,疯女人抬起头,呆呆地看着她,千灵淡淡一笑,眉间似有一团化不开的悲伤道:“可惜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南平王年近半百得了一个小世子,传闻这小世子出世时,眉间就有一点红色胎记,犹如一团燃烧的火焰。
南平王大喜,认为这是百年未有之吉兆,于是对小世子尤为宠爱,宠爱过了头就成了溺爱,凡事过犹不及,在南平王的溺爱下,这小世子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
平日里这小世子在南平城里,可谓是说一不二,快活自在。仅凭着南平王这三个字,除非他把天给捅出一个窟窿来,必能风光无限,荣华一生,可未成想他竟闯出那般大祸来。
他一把火烧了供奉皇族牌位的寺庙,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南平王舐犊情深,以王位和族中上下几十口的性命换了小世子的命,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他被剜了双眼,割掉舌头,挑断脚筋,扔进了奴隶库,那群奴隶本就对贵族心怀怨恨。他这个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小世子的下场可想而知,不会那么好过。
虎落平阳被犬欺,落魄的世子不如狗。外加他又是个半死不活的瞎子,行动全靠两只手撑在地上慢慢挪动,对他来说,被打被骂便是家常便饭。
可打也好,骂也罢,他就像是得了失魂症,只剩下了一具躯壳。
他生的好看,但再好看的模样,也受不了那非人的折磨,没几年的功夫,他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