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瑟,天气渐凉。
我骑在马上,与大部队一起出发,向江东进军。刘备封我为参军,总领三百人的亲兵卫,跟随在他的左右。
这个工作倒是十分的轻松,又不用上阵杀敌,只要保护好刘备的人身安全就行了。刘备所在的中军,被众星拱月般地团团保护着,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取出腰间的酒葫芦喝了一口水,继续前进。
这个酒葫芦是临行前,琪瑛送给我的,这是她的贴身之物。当时我接过来,还故意逗弄她,我装模作样地打了一桶清水,又里里外外、认认真真地洗了好几遍。惹得她,锤了我好几记粉拳,说我竟然敢嫌弃她!
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女子都不同,也可能是自小学道、不与常人接触的缘故,琪瑛性格洒脱,不会被封建礼教所拘束。其实这样就很好,我很喜欢。
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勾起了嘴角。
临走的时候,我把那个打火机送给了琪瑛,等于是双方交换了信物,权当是留个念想。这一别,恐怕一年半载也不会再见了。
可惜,诸葛果那个黄毛丫头,却没有来送我,这个小姨子是怎么回事?大家好歹也认识快三年半了,平时我也没少送她礼物啊,竟然也不知道来和姐夫告个别。
我不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开始认真思考起这次伐吴。
这应该就是著名的夷陵之战了,结果我当然知道啊——
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刘备兵败退守白帝城。
但,这和我又有鸡毛关系,我又不想统一天下,爱谁谁!
我摊牌了,我来到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我就想着修修仙,然后和琪瑛一起做我们俩个都爱做的事情。
毕竟,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太少了,一到晚上就全是乌漆嘛黑,点灯是很费钱的。大家都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民风如此,我只好入乡随俗。
其他男人,可能会看重权利、财富和美女。
但是,我只想和琪瑛一起到处走走,看看这个世界,然后等到走不动了,就寻一个舒心的地方安享晚年,如此,足矣。
我已经在川省待了三年半了,见过了曹操和刘备,也不知道孙权长啥样子,听说是碧眼紫须,好家伙,孙十万还是个混血儿,还挺洋气!有机会一定要去一次东吴,看看江南的美女。顺便看看孙十万吧,如果有机会的话。
咳咳,算了,不想那么多了,眼下只要保护好刘备就行了。至于要不要劝刘备小心陆逊用火攻?
还是算了吧,劝不动,心累。不过,到时候可以顺便提一嘴,等回到成都,对诸葛亮也好有个交代,同时也能给自己刷刷声望值。
这个时候,张苞上前来对刘备说道:“吴班(张飞的部将)的军马来汇合了,小臣愿为先锋。”
刘备闻言,很是欣慰,将先锋大印赐给张苞。张苞刚想来取大印,就见到一个少年将军出言说道:“留下大印给我!”
我闻言看去,原来是关兴。
张苞不悦,说道:“陛下已经将大印赐给我了。”
关兴说道:“你有什么本事,敢和我争?”
张苞回答:“我自幼学习武艺,弓马娴熟,箭无虚发。”
刘备笑道:“朕正好看看你们俩的武艺,来定个优胜劣汰。”
于是张苞让手下人在百步之外,竖起一面旗子,在旗子上画一个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