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没有去管无垢者统领灰虫子如何安排撤退,将沉入海底的粮食补给收走之后继续追击攸伦。海湾对面的兰尼斯港也被放弃了,船队没有进去避难,而是一路向南逃窜。
这回攸伦可惨了,西境往南是河湾地,再往南是多恩,这两家现在可都是反瑟曦联盟的成员。绕过多恩往北是打残了的风暴地,往东是自由贸易城邦中的里斯,东北方向穿过石阶列岛则可以到达厄索斯大陆的泰洛西。
来的时候,攸伦船队可以在旧镇获得补给,但码头不够大,多数战船只能在低语湾的海面上等待,旗舰靠岸,并用小船运送补给。
被追击的时候可没那个闲暇,他们只能继续逃亡。刘易也不追得太紧,只是偶尔才打沉一艘掉队的战船,以至于后来但凡有船掉队就干脆往附近的海滩上一冲,幸运的话刘易只会随便丢几个团子把船炸伤,至少人还都能活着。
一路狼狈逃窜,没时间获取补给,以至于一部分战船逃往里斯,另有一部分逃进泰洛西,回到黑水湾的时候,攸伦的船队已经只剩下不到三成了。
此时攻取高庭的詹姆不知为啥没有走玫瑰大道回君临,而是向北绕了一下黄金大道,结果在君临城外几十里的地方被多斯拉克骑兵追上。
为了保护车队,詹姆摆了个异常愚蠢的三排长阵迎敌,一排塔盾,一排长矛,一排弓手。
这阵型在骑兵面前就只有一次冲锋的寿命,这就是所谓的舍命不舍财吧。
事实上在这里列阵迎敌的只是大军后队,前面押送高庭黄金的车队都已经进城了,这些车里装的都是粮草军械等其他物资。
三排长阵也不需要骑兵冲击,因为他们最先遭到的是龙炎吐息,阵形瞬间就出现了缺口。
随着多斯拉克骑兵如潮水般涌入,缺口越来越大,兰尼斯特军阵被分成了两段。
有一些自诩英勇的多斯拉克人甚至不屑于等待冲过缺口的人绕后击溃敌人,而是从正面冲击军阵。反正只是区区有三排的队列,在骑兵面前不说像纸一样不堪一击,那也基本就是一冲就破。
就算是塔盾,只有一排士兵的支撑也经不起战马的冲击,多斯拉克骑兵只付出极少的代价就轻松冲破了敌阵,从后面开始收割弓箭手和长矛手的生命。
龙妈是个相当败家的人,那些马车里面装着各种物资,她在天上没什么事,就骑着黑龙卓耿沿着道路喷火,把马车全都给烧了。
波隆用“毒蝎”巨弩射了两箭,射中了卓耿的右肩,入肉不深,但如果数量多了,也足以造成致命威胁。
刘易没有对这场战斗进行什么干涉,首先兰尼斯特军不会北上抗击异鬼,然后多斯拉克骑兵不知道在哪个大聪明的战略布置下跑到城外去跟异鬼大军野战,最后全送了人头,关键刘易不喜欢这个劫掠成性的民族。
原本刘易已经打算回船上继续读书去了,却发现有个叫狄肯·塔利的年轻人站出来赴死。
“为什么你要把那些装战利品的马车都烧掉?”刘易骑着天马从天而降,一个问题将本就满脑子疑惑的龙妈问得更加目瞪口呆。
“那里面有粮食,美酒,布匹,甚至武器装备,看起来兰尼斯特家的金矿枯竭之后开始改行当强盗了,可能任何一伙熟练的强盗都没有你们搜刮得这么彻底。”刘易跳下天马,缓步来到了蓝道·塔利面前,上下打量道:“你刚刚似乎提到了忠诚,但我记得你的封地在角陵,你的家族向提利尔家族宣誓效忠?瑟曦杀死了几乎所有的提利尔,然后你却在这里帮那个碧池洗劫提利尔家的城堡和领地,这就是你的忠诚?”
蓝道·塔利哑口无言,刘易又来到狄肯·塔利面前,问道:“你的忠诚又在哪里,男孩?瑟曦·兰尼斯特为了掩盖她儿子不是拜拉席恩的事实,设计杀死了两任国王之手,最后更直接杀死了她的丈夫劳勃国王,为这种人效力还有什么颜面谈忠诚?还是说你跟你那愚蠢的父亲一样为了抵抗外族?你是哪个民族的?安达尔人?洛伊拿人?还是先民?无论是哪一个,对于维斯特洛来说,都是外族。如果多读一点历史书,你就会发现所有人类都起源于厄索斯。”
最终塔利父子还是死了,因为他们忠诚的对象错误,跟他们是否认同另一个君王没有直接关系。
老塔利就是不愿向龙妈臣服,小塔利就是要追随老父亲的脚步,那刘易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还是那句话,别人不一定会按照他的想法行动。
刘易跑出来亮相的另一个目的,是想看看丹妮莉丝的反应。
从关于血魔法的记录来看,这个世界已经具备了制作魔法生物的条件,只不过传承方法过于简陋,后来者需要根据前人的笔记慢慢学习旧知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验证,甚至很多人还会用暗语记录魔法,有时候还因为对词句的不同理解导致一种魔法或者创意失传。
根据血巫师们现有的魔法记录,刘易随便找一些猛禽的蛋就能制造出战鹰和狮鹫,但血魔法还是有些稚嫩了,他们制造出来的“巨龙”都只有二百年的寿命,防御力也差强人意。
用这个世界的血魔法创造出来的狮鹫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速度,力量,耐力,防御力等等。
倒是战鹰没有什么问题,寿命可以扩展到跟人类差不多,无限成长的问题不难解决,体长达到三米就够用了,背上能坐两到三个人。
最初刘易想用游隼做母体,因为有个半收翼俯冲的特技,能飞出个地球生物极限。但后来一查资料,发现游隼为了速度牺牲了一部分负重能力,加速和爬升时振翅频率高,舒适性差,而且背上有乘客时还会破坏空气动力布局,无法发挥速度,那就不如换一种负重能力强的当坐骑了。
据说金雕能提起数倍于自身重量的猎物,翅膀又宽又长,能较长时间滑翔盘旋,用作战鹰的母体就很不错。
至于天马,这个世界的血魔法一样能制造出来,不过用鸟蛋大概是不行了,还是需要用马匹做母体。兰斯属于阿斯加德天马,原本就能活两千多岁,被刘易点化之后它不会减少寿命,直到刘易死亡或主动解除法术才会归于正常。
培育魔龙的母体“长翼龙”,其实跟“双足飞龙”是同一个单词,简称“飞龙”。这种动物生活在索斯罗斯,在维斯特洛上也有一些骨骼化石。
椅子世界的魔龙其实就是一种会喷火还能长到超大号的双足飞龙,不过对于刘易来说也算有些参考价值。或者说血魔法的部分功能对刘易来说很有价值,刘易之前完全忽略了龙族的寿命问题,现在修正也不晚。
“你是谁?”十七岁的龙妈眉头紧锁,好像对面前这个对自己毫无敬意的蒙面人感到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