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金二少有点没意思地嘟囔,“你们不是挺熟的吗,怎么你成婚了她也不来意思意思。”
小二也配合着摆出一副失落样,道:“可不是,真没良心。”
金二少越发郁闷,这个小夜看着挺热乎,怎么这样心冷,当真谁都不在她眼里,脸上越发难看起来。
小二掂量了许久,道:“其实,几年前她来过一回。”
“什么?”金二少顿时涌起心头火,质问道:“你怎么不及时来告诉我?”
“那天天都黑了,我想着她既然来了,怎么着都得住一晚,就想等天一亮就去通报,谁知道喝了点酒说了会话就睡过去了,等醒来时已经走了……”小二感到这是自找麻烦,但也金二少这惆怅的样子也看不下去,不说出来实在憋得慌,而且见一回憋一回。
金二少脸都青了,只恨那个无情的小夜,难得来一趟,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了,究竟还是不是朋友!
小二看金二少脸色不对,偷偷地挪开脚步,躲进了人群。
三日后,人群散去,白云镇又恢复了往日的祥和平静。一早,小二的媳妇开门时远远地看到对面巷口的墙根边坐着个瘦弱的叫花子,奄奄一息的样子,以为是还想蹭粥喝,本没在意,可一连几月,这可怜的叫花子都坐在墙角,晨来昏走,跟坐班一样,风雨无阻。媳妇心里奇怪,唤来小二,道:“相公,你看那叫花子,怎么一直在那?”
小二探着脑袋望了望,这不就是喜宴时躲在边上不敢上前讨粥的那个可怜虫?这都几个月了怎么还在这?
媳妇又道:“那可怜虫整日呆在那里,是不是想讨钱?不如给他几个铜板打发了吧?”
小二扭着眉头想了想,道:“且随他去吧,肚子饿了自然就走了。”
之后,可怜虫依然定时定点地坐在墙角,媳妇观察多日,观日阁本就位于白云镇中的闹市区,周围各色摊点,往来人群,络绎不绝,确实是个讨饭的好地方,但那位置正对着观日阁的大门,不免晦气。
媳妇又唤来小二,道:“相公你看,那叫花子日日在那儿,晦气得很,不如将他赶走的好。”
小二也观察了多日,这可怜虫并不伸手讨要吃食钱财,路人虽会丢些残羹剩饭,但他看上去也不是很饿。况且,镇上人对白云娘娘十分敬重,观日阁是白云娘娘所建,又是当年医治百姓的医馆,本着对白云娘娘的敬重,就连讨饭的也不会讨在观日阁门口停留太久。可见这人应该是外来的,估计是喜宴的免费粥食将他引了来,就不肯走了,日日脏兮兮地坐在墙角,确实不妥。小二转念一想,咱白云镇的丐帮岂会容他这样对白云娘娘不敬?等丐帮发现了自然会来赶人,于是拉着媳妇进屋,道:“自会有人来收拾他的,莫急。”
媳妇瘪了瘪嘴,内心不满。
果然,没多些时日,丐帮就气势汹汹地来了,五六个乞丐手里拿着家伙将墙角围住,这些虽都是乞丐,但也是白云镇的地痞,他们的身份时常在乞丐和黑帮的角色里转换,都说官匪一家亲,这帮人就是最好的例子,一方面是白云镇的乞丐,另一方面又是官方的眼线,白云镇进进出出的人,除了把守关隘的官兵知道,就数他们最清楚了。
小二靠在门边看戏,想着,连他们这些开馆子做生意的都要给丐帮几分面子,平日往来都客客气气,你这个外来的不了解情况,在观日阁蹲了这么久算是很不易了,如今也该从哪来回哪去了,否则可不得被揍得皮开肉绽。
之间那些个乞丐中块头最大的恶狠狠地说:“看你这副弱不经风的样子,我们也不为难你,你自己走吧。”
可怜虫抱着膝盖坐着不动,连头也不抬。
大块头见一句话抛出去连个屁也没有,很没面子,表情更加凶狠了些,边上一个吼道:“你是聋子还是傻子?我们领队跟你说话呢,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可怜虫依然纹丝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