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员中只有曾记否一个女子,在郑锋看来,其它四个男生加起来的智慧和胆量,都不如她,所以郑锋把她当作左膀右臂,有什么事,都着重跟她先商量。
郑锋道:“记否,你先放下企业主闫鹤云自杀的案子,警察们都认为闫鹤云是自杀的,只有你认为是他杀的。这个等把迫在眉睫的‘骷髅头木梳’连环凶手抓到,再去证明你的猜想。这个连环凶手打算杀麻辣烫连锁店女老板未遂,一定会为了弥补失误,会很快对下一个目标下手,填补他的好胜心。可能他会就此报复式地杀人,为了减少受害者,我们必须争分夺秒地找到这个狡猾的连环凶手,不然我们也跟刽子手没区别。”
曾记否执拗道:“企业主闫鹤云自杀我要查,连环案我也要查,这两者不冲突。我从企业主闫鹤云的妻子那里,拿到了闫鹤云自杀的房子的钥匙,我要再去现场看看。闫鹤云的右手大拇指处于骨折状态。他家人说是他在家搬一个柜子的时候压坏了的。一个右手大拇指受伤严重的人,不可能打结好上吊的绳子。”
郑锋执拗不过她,抽出组员陪着她去。
曾记否果断拒绝,她要一个人去,她要安静感受自杀现场,凶死的人的魂魄,是不会轻易离开现场,要感知到他的魂魄,并跟他说上话,是需要极其安静的,同事跟他一起去,会扰乱她行动。
郑锋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导致右腿肌肉无力,走路很是不方便,老天为他关了一扇窗,又为他开了另外一扇窗,有着无比智慧的头脑,在中国上了最好的公安大学后,又在剑桥大学警察学院深造回国,参与调查了好几起大案,所以这次的“骷髅头木梳”连环杀人案,这个重大任务,上级交给了他,为了案子尽快破获,上级还特地让精英刑警曾记否作为他的助理,其他组员是上级精挑细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