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酒醉正浓,又兼黑夜,伸手不见五指,所谓夜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龙勇志早派了一名刺客跟在刘明山身后,等找个机会便要结果了此人性命。
正是无巧不成书,也许刘明山此时命不该绝,街上走过一个小厮名唤王大,原本是刘明山府衙中的衙役,被龙勇志打了几十大棍,被赶出府衙。那王大被免了工作,整日无事,游手好闲,每夜醉酒赌博直到深夜。
今天正好输光了钱,心中愤懑,打算回家再取,正巧遇上刘明山。王大心眼机灵,他见刘明山醉意熏熏,身后又有一人尾随,意识到刘明山被人追杀。
他最近囊中羞涩,正好碰见原主家,知道刘明山虽然只有虚职,然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这位大人身上捞点油水还是不成问题的。
他便搂住刘明山肩膀,带着醉意熏熏的刘明山绕了几个胡同,那刺客跟着走了几路,一个路口转过,就不见了这二人身影。原来王大带着刘明山七拐八拐,绕到了自己的家里。
那刺客追不到人,知道自己任务完成不了,回去交不了差,只好趁着夜黑,溜出城去,逃命去了。
却说王大救了刘明山,刘明山仍是酒醉未醒,根本不知道自己命悬一线,危在旦夕。王大摇了摇头,拿过来一些醒酒的汤,让刘明山服下,过了半晌,刘明山悠悠醒来,听王大说了刚才的险事,不禁背后一阵发凉,一宿无话。
待到天亮,王大睡醒,见刘明山伏在桌前,他闻到一股血腥味,急向刘明山走进,只见刘明山半夜功夫,割破手指写出一份血书。
刘明山见王大过来,跪倒在地,说道:“王大,多谢你救命之恩。”
王大连忙扶起刘明山,说道:“刘大人,万万不可如此。却不知是何人要谋害大人?”
“哼……哼哼……放眼整个西河郡,除了龙勇志和段相这两个狼狈为奸的狗东西,还有谁有这个胆。”刘明山冷笑了半天,又向王大哀求道:“王大,我有一事相求,你务必答应,事成之后,我赏你黄金一百两。”
王大听言大喜,忙问何事。
“你带着此血书,逃出贵元,奔到留县,将此血书交给公孙悠明,让他奉召讨贼!”
王大问道:“我乃一介草民,那人要是不见我该当如何?”
“没关系,你将此物拿上,他必然见你。”
王大看去,只见刘明山抽出自己腰间佩戴,此带乃太守专用,西河郡中就此一条。王大领了腰带及血书,便辞别刘明山准备奔留县而去。
刘明山问道:“等等,王大,你还没问我公孙悠明是何人?”
“大人,这还用问?西河之霸,非龙非马,小子做主,日月当家。童谣早将此人传的路人皆知了。”
刘明山看着王大离去的身影,想起了这句传唱了好几个月的童谣,默然的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莫非这是天意吗?呵呵!也好,总好过龙勇志这个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