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回城,谁也不愿意待在农村里,特别是体验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
孙艳萍把厨房收拾的干干净净,上工的钟声响了之后她才离开。
她一走,姜笙就去睡午觉。
天大地大,吃饱喝足才是最爽的。
一觉睡到了下午,秦野已经回来了。
他在院子里劈柴,这些柴火是二狗和二柱帮忙去捡的。
姜笙也不亏待他们,不仅是他们,还有其他小孩儿,只要帮忙捡柴的,都给好吃的。
她手里的好东西不少,瓜果点心,糖果。
大家很乐意帮忙。
男人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露出精壮的手臂,挥着斧头,额头有细密的汗水。
隔着背心,都能看到紧绷的肌肉。
秦野的肌肉并不是那种鼓鼓囊囊的大块头,他是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
姜笙刚回来的时候他有些瘦,这些日子长了点肉,看着更加养眼了,小麦色的肌肤,英挺的长相,又痞又帅。
秦野察觉到一股灼热的眼神,抬头,对上了姜笙戏谑的目光。
“你醒啦?”他用胳膊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
“嗯,你精力太多没地儿释放?”姜笙似笑非笑。
秦野,“……”
他的目光因为这句话,这个眼神一下子就变了。
然而姜笙已经一本正经,“咳咳,等会儿我请了知青点的几个人来吃饭,你做饭吧。”
秦野,“你不是和他们关系不好?”
“有几个还行吧,请吃一顿饭,把关系弄好点,以后有用。”
秦野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他就知道姜笙不是什么好人。
这年头粮食多珍贵,请人吃饭可是大人情。
秦野放下斧头,去旁边的水盆里洗手,“饭菜交给我。”
因为就住在河对岸,用水挺方便的,就没在家里打井。
每天秦野都会去挑水。
大队里的人看到,纷纷叹道太阳从西边儿出来了,又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秦野就是那个鬼。
家里肉菜都有,哦,他们还没种蔬菜,蔬菜是老宅那边给的。
当初自留地分了五份,秦野和姜笙不要,秦母就拿过去,说种菜了让他们自己去摘。
现在种了的也可以吃。
就做一个蒜苗炒腊肉,一个蒜泥蒸腊肠,一个炒土豆丝,一个糖醋荷包蛋,一个白菜炖粉条也就差不多了。
都两个肉,一个蛋了。
主食大家喜欢吃馒头,姜笙就说直接做白面馒头。
秦野也没反对,反正她怎么说就怎么做。
他做饭的时候,姜笙就坐在灶台前面看。
“对了,自行车票找到了。”秦野道,“要八十块钱,我做主买了,钱还差点儿。”
八十?
在姜笙的意料之外,不过黑市嘛,能理解。
“给你报销,改天直接去买自行车。”
秦野很激动,“真买啊?”
他要拥有自行车了?
“当然,有自行车才方便嘛,到时候就买二八大杠,实用。”姜笙觉得自己用自行车的时间肯定没有秦野多,没必要买女士自行车。
秦野已经按耐不住激动了,脑海里都在幻想自己拥有自行车后的场景。
哼,到时候大队里的人肯定酸疯了。
想想他们的嘴脸,真让人开心。
【昨天晚上发的,修改了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