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娆把自己做的养生酒和养颜膏拿到镇上,在自家二姐的酒肆附近摆摊销售,奈何大半天过去了,愣是没一个人肯搭理她。
这大热的天,她吆喝的嗓子都疼了。
眼看着一个身着锦缎的男子走过,他身后跟着两个仆人,花百娆赶忙开口招揽:“这位大爷,延年益寿酒要不要尝尝?”
“延年益寿?”锦缎男子嘴角露着不怀好意的笑,“小姑娘,爷且问你,壮阳的酒有没有啊?”
原来是个泼皮无赖,花百娆后悔招惹了他,可眼下只能好言打发。
“您若是不需要延年益寿酒,我这里还有美容养颜膏,大爷可带去送与家里的娘子。”她说着,拿了一块用油纸包的药膏。
“我家里没娘子,”锦缎男说着便要上手,“把你娶回去,做我家的娘子可好?”
花百娆做了五年超市,从推销员到部门主管,她是一步步凭实力上来的。干推销的,什么样的牛鬼蛇神没见过?
若是不提前做些准备,怎敢独自在大街上叫卖?
“大爷可知疥藓?”她说着,将袖子撸起一节,只见胳膊上大包小包隆起一片,看着让人不寒而栗。“这病可传染。”
锦缎男浑身一个冷战,赶忙收回手,啐了一口:“娘的,晦气!”
面对这样的人,花百娆也忍不住朝他竖起了中指。
说起她这皮肤病,那是用毒草汁涂在皮肤上,引起的过敏反应。不疼不痒,几天就能好。之所以这么做,也是因为她知道古代的治安不太好,连官府的皂吏都敢光天化日的打死百姓,她能不小心为上吗?
在身上弄些疙瘩出来,有谁敢招惹她,就说传染,别人肯定对她避而远之,连打她一下都不敢。
当然,这么做多少会影响到生意。所以,才只在胳膊上弄一些出来,平时藏着,需要时再露出。
一阵马蹄声响起,所过之处,尘埃漫天。马的屁股后面拖着一根长绳,长绳的另一端,是一个大活人。
此人被马拖着,衣衫早已经磨烂,斑斑血迹流出。在夏日的太阳底下,黄土铺就的街道中央,流着一道殷红的小河。
许多人走过来看热闹,众人议论纷纷。
“好像是城防司的人。”
“唉呀,这是犯了何罪?竟然要拖地游行?”
“反正不会是老实本分之人,否则,何至于被城防司拿到?”
其他人点头,这些愚昧百姓对朝廷竟然还是充满了信任的。
日过晌午,花百娆一个钱毛也没赚到。她已经不抱希望了,收摊回家。
骑着毛驴走在山间的小路上,草丛中,有一条破烂的人腿鲜血淋漓的被丢弃在那里。张百娆受到的惊吓不小,赶忙骑着驴子离开那里。
又走不多远,沟壑中爬出一只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