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父亲作为总捕头,又深得县令信任,抓壮丁、加收粮税等的工作自然是被派到前线。
普通农家不敢对县令说什么,所有的气都撒在了原身家,每天晚上都有人大老远来到原身家,往院子里扔垃圾、泼粪,称王狞家的人“走狗”,各种污秽言语更是难以描述。
原身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外出只得装扮成男子模样,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多,直到梧城派兵攻打溪城,城主被杀后才结束。
新城主上任,就对原城主的心腹进行全面抓捕铲除,因受县太爷牵连,原身父亲活生生用刑至死,背上了贪污公款、欺压百姓的罪名,尸身被挂在云阳县衙门前公示三天,警示大家,这就是当走狗的下场。
家中的房屋、钱财以及田地全部被没收,除了一身衣物外没有任何东西,母子四人找了一个破败的茅草屋居住,食物是两个姐姐从家里拿来的。
原身母亲在听到这听到噩耗后便昏死过去,两天后醒来看了原身姐弟五人一眼就去了。
父亲的尸身公示完后,通知可以去领取下葬,叔叔姐夫都在避险,两位姐姐倒是想去,但是被夫家拦下,只能留在院子照顾一双年幼的弟妹和料理母亲的后事。
原身独自一人把父亲的尸身背回来,一路都有人谩骂后、扔垃圾、泼脏水。
这一年,原身才十三岁,身高不足一米五根本无法背起一个成年男子。
就这样,一路拖着满身伤痕血迹的父亲的尸身低着头缓慢行走,十三岁的年纪,饱受苦难,但无处诉说。
新县令这一把火烧得很深入民心。
父亲母亲双双离去,留下三岁的弟妹和自己。
受父亲影响,下葬没有人来帮忙,只有叔叔和两个姐姐,家中的财物、房屋及田地早就在父亲入狱时就被没收了,她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破旧的茅草屋,没有钱买棺材,只能裹着草席下葬。
为了不被人发现,叔侄四人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挖了一个大坑,在夜声人静的时候把父母悄悄埋了,也没有立碑,就怕被别人发现。
原以为这样就可以安抚民众,但是还有人去县衙,要求严惩原身一家。
县令顾及到原身家里就剩下一个十三岁的女子两个和三岁的幼童,最后判流放,流放至偏远荒凉的白城,不得再回溪城。
早已出嫁的两位姐姐没有受牵连,这算是唯一的一件好事。
两日后就将随着官兵流放。
两位姐姐听到这消息后,哭得不成样子,本想着父母去了,家中的弟妹她们帮衬着,总归能活下去,没想到现在要被流放,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是见不到了。
第二天,叔叔带了一个包袱,里面是婶子做的衣服和鞋子,弟弟妹妹一人两套,有一套是堂弟穿过的,原身也是两套衣服,两双鞋子。
看着叔叔眼睛发红,想来也是很难过,临走时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交给原身,交代了好好照顾弟妹,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