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朝周遭略一看,这人还不少,本来李超想的能组织起落草队伍中的各家就可以了,但管饭的消息放了出去,这党上一百多户便来了大半。
陈七娘花了不少的功夫才登记完,最后便由李超来宣读生产社的规章,总结下来有几点:
一、劳动期间管饭,食堂的地点便就定在了矿料场这里,
二、收成后各家有地需要缴一定粮食到社里,依据家中参与生产的劳力和田产来决定,如家中有两个劳力,田地不超过二十亩的需要缴半成,超过二十亩的超出部分则要缴一成半。缴多少还会根据收成来定,收成好便满缴,收成不好时就少缴,灾年时不缴,社里还要进行扶助。
三、参了社的,如家中有适龄孩童的可以免费进入生产社办的学堂读书,上学期间管饭。
四、家里没田的,参加生产活动,社里会给其发放粮食作为工钱。
这几点是李超昨晚琢磨出来的,这算是吃公家饭的制度了,但又还不是完全的公家饭制度,按这制度土地应该都归生产社才对,可现在他还不敢这么干,时机还不到,现在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一家人的命。
集体饭的制度缺陷也很大,但却是李超能想到的最适合当下,隋未除了大量的土地兼并让农民失了地活不下去外,还有另一个大问题,繁重的摇役、兵役、战争消耗了太多的人口,而且消耗掉的大多还是壮劳力,这造成了,有田不得耕,有田耕不过来的处境,而集体生产能很好的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现在李超制定的制度也还很粗糙,但现在重要的是先立起来,待以后再视情况进行调整,有一个道理他明白,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没有任何制度是可以一成不变的去一直沿用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和改变才能适应新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变化。
在讲明了了各项规章,问明有没有人要退出确定人数后,李超便又组织着各家分成几个生产队,制硝和提炼硫磺的便算是两个生产队,他们本也就是从各户中招的,李超也不想麻烦,将两者的合到了一块,制硝和提炼硫磺便算是生产社的一项生产任务。
此时有的夏粮也已经熟了可以收割了,但数量还不算多,还用不了那么多的人手,还要再过几日能收割的数量才会逐渐的增多,到时再增加人力进行收割。
余下的人手李超便组织起来,上山砍柴去,这制硝和提炼硫磺和之后的木炭都少不得木柴。
陏着一项的生产任务安排下去,砍柴的、收割的、留下做饭和看孩子的,场上的人也逐渐的减少,这个刚刚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很是生涩的开始运转,它还需要李超不断的去修整、打磨、润滑,但现在它终究是转起来了,无论是快还是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