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有那么高贵、漂亮的女朋友,联系多了,只会徒增烦恼,还是好好工作吧!
翁丽娅的诉讼费已经交了,案子也从立案庭转到了审判庭的王慧法官那里。
既然,自己没有能力让李晓军、王二飞出庭作证,那就向法庭申请追加他们为本案的第三人。
事不宜迟,说干就干,那就把心思收回,专心地写申请书吧。
晚上,刘丽丽富丽堂皇的别墅里,来了一位经常来的人,刁磊律师。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
这句话落实到刘丽丽身上,那就是:她有背后不能见光,却可以翻云覆雨操控他人人生的神秘力量;也有完全可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用现代文明手段逼得人倾家荡产的帮凶。
担任后一种角色的,就是刁磊律师。
刁磊天资聪颖,且有舌战群儒的口才,但在业内名声极其不好!
因为他对待钱就像鲨鱼嗅到了血,闻到味就会不遗余力地猛扑过去,凶残地撕咬“猎物”。
即便对方是老弱病残孕,他也不会产生丝毫的怜悯之情。
而法律人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在他眼中更是一个笑话。
这样的律师对待人,包括自己的当事人,自然不会有什么善意、诚信,说到底他只是在为人民币服务。
人民币越多,他的服务态度就越虔诚。
如果多到一定数额,他能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
就应了马克思的那句名言:有50%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被绞首也在所不惜。
刘丽丽的“事业”很需要这么一位不问是非曲直、只把金钱作为宗教信仰的人。
作为律师,刁磊理想的服务对象当然是那种出手阔绰的委托人。
唯有如此,他才能激发出来全部的潜能。
因为金钱这一纽带,让这二位建立起了非彼此不可的信任与友谊。
作为刘丽丽的御用律师,刁磊基本上把刘丽丽的所有的案子都给垄断了,包括但不限于苏纳代理的这起案子。
而他乐此不疲地去摧毁那些不相干人的人生的动力是:这是一笔与日俱增的巨款,刘丽丽又给他开一个极具诱惑的条件:所有追偿到的款项,他的提成是20%!
为此,他是可以抛头颅、洒热血的!
至于被他以各种理由,向法院追加了又被查封全部财产的人,生活会因此有什么重大变故,那不是他会关心的问题。
今晚,他到刘丽丽的家,就是商讨该如何应对接下来的八位被追加执行人,纷纷对刘丽丽提起的诉讼。
他拿着从法院收到的一大沓诉讼材料,跟刘丽丽先做通盘分析后,关于翁丽娅的起诉,他说的具体内容,概括起来如下:
翁丽娅肯定是败!就是她的委托人能证明她只是帮萧荣政代持股权,结局也是一样,无非就是她赔偿你的损失后,有权利向萧荣政追偿。
“向萧荣政追偿?萧荣政现在都不知道是死,还是活!”刘丽丽边吞云吐雾地抽着烟,边说。
“他就是活着,人也废了。”刁磊脸上带着冷漠的笑,嘴角叼着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