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
“凡总,下午好。”林啸打招呼道。
蒙凡雪这才从书中抬头,看向林啸。
这是一个气质端庄高雅的女子。
她是精致的鹅蛋脸,眼睛亮如星辰,琼鼻秀挺,唇形优越。
长发低低盘在脑后,衬得她气质优雅出尘。
气质美如兰,林啸忽然想到这句话,觉得用来形容蒙凡雪再恰当不过。
“嗯,你来了。”蒙凡雪微微弯唇道,“坐。”
她的声音很有特点,带有一丝慵懒的磁性。
林啸依言坐下,视线扫过桌上的书,笑道:“凡总,您在读《傲慢与偏见》?”
蒙凡雪嗯了声,“你读过这本书?”
林啸模仿封起习惯性的小动作,手指轻敲桌面。
“先看的英剧,然后补的书。”随后他微微仰头,目光冷静而直接,却并不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感,反而让人觉得他在思考。
“我觉得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模式也很有意思。算是欢喜冤家的套路,一开始两人表面上互相看不上,但其实暗地里为对方着迷。”
蒙凡雪眼睛一亮,惊喜地看着林啸,大概是没有料到他居然如此有见地。
“封起,你还记得吗?”蒙凡雪忽然陷入回忆道,“那一年我大概五六岁,我在街上被歹徒袭击,歹徒手里拿着刀,一直追着我跑。”
“我很害怕。可我跑不过他。他当时用刀刺伤了我的胳膊,流了好多血。”
“如果当时,不是你扔了一块石头,砸中了那个歹徒的脑袋,我可能已经死了。”
林啸眸光一震,似乎想起了一段尘封的往事。
七岁那年,他曾在路边救过一个女孩,当时那个女孩被一个发了疯的中年男子用刀追着砍杀,他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朝那个坏人脸上砸去,把那个人砸晕了,糊了一脸的血。
于是他轻轻接道:“是的。当时的场面很凶险,幸好你足够机智,也足够沉稳,和歹徒周旋了那么久,不然也等不到我放学从那里经过。”
蒙凡雪眸光再次亮了亮,她不禁伸手握住林啸的手。
“封起,我的命是你救的,要不是你,就不会有今天的我。”
她的眼眶微微湿润,眸底尽是感激之色。
林啸抿了抿唇,默了默,有点犹豫要不要告诉蒙凡雪真相,当年救她的人其实是自己。
他想了想,认为现在还不是最佳时机。
毕竟,客户花钱,是要他扮演封起,他此时挑明真相,无疑会破坏客户的信仰。
他这么做,违背了自己职业舔狗的素养。
于是他继续尽职地扮演着封起,微微颔首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蒙凡雪却说:“不。封起,你不要这么定义这件事。”
“当时你从歹徒手里救下我,我拼命逃跑,慌不择路,一脚踩空,掉进了没有井盖的下水道,摔伤了脊椎,要不是你也跟着跳下去,把我从污秽的下水道背出来,我肯定已经死了。”
“我不敢想象,会死得有多悲惨。”
“但一定是臭死的。”
“那我简直会死不瞑目。”
“真的。你让我没有以如此不堪的面目死去这件事,于我而言,是永远永远都值得铭记于心的。”
“封起,谢谢你。”蒙凡雪认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