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件的话,明确的告诉你:不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了?若是能够佩享此物,是不是就能直接证明有追随于我的资格了,你说说看是不是这个理。”
“理是这么一个理,可是那东西不好控制,容易失控。”
“有什么好可是的,儿孙自有儿孙福,不知你瞎操那闲心干什么?”胡云一时口急,也不管这比喻是否恰当就脱口而出了。再者说破了天,本就是夜族之物,迟早也应归还于人家的,若能为己所用,何乐而不为?
“先说好,有何后果,与我无关!”这个浑小子犯起浑来就不管不顾的,戒灵有些力不从心。
“当然,自是与玉树大人无关,一切因果皆由我一人承担。”胡云也就驴下坡,严肃地回答道。
戒灵软口,那是因为胡云说的不无道理:必竟是夜族之物,一味地藏藏掩掩,终究会使明珠蒙尘,如今夜族归于胡云,暗夜已有了出世的条件,不宜继续封印下去。胡云坚持那是因为:神器有灵,择主而侍。主要的问题是在于它的态度,如果得到了它的认可和选择,就好比“王八盯绿豆——对眼了”,其性暴戾而自有庇佑。
“唉。”一声叹息,一柄短剑自乾坤戒而出,现于兄妹二人之前。此剑通体漆黑,暗而无光,置于黑夜,难寻其影;剑体锈迹斑驳,岁月其上而神蕴内藏如是凡物,任谁也无法和夜族的禁忌之器--暗夜,联系起来。
夜殇见突然出现一物,知是储物戒,于是望向胡云的左手,眼神有些急切。
胡云一阵头铁,忘了还有这一茬了,于咬牙忍痛取出一枚储物戒,双手奉上:“兄长暂且先用,过些时日再换更好的。”
夜殇一把接过胡云递上来的储物戒,依样戴在左手的食指上,端详了起来:“果然是好兄弟,没有忘了为兄。”
这都是什么人啊?神器于前还不如一枚破储物戒,什么眼力劲儿嘛!说起来就只能怪圣远,就这几天的功夫已经在夜殇面前秀了好几次了。储物戒这种东西,主打的就是一个方便,同时也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在龙渊这种与世隔绝之地,也就只有两族的长老才有资格拥有。
待夜殇的心情有所平复之后,胡云指着地上的短剑对其说道:“此剑为师承之物,正好与夜族也有些渊源,今日权当作为见面之礼,也算是物归原主了。不过,得之失之皆是缘,望兄长莫有他意!”
夜殇得了储物戒,正暗自高兴所以未曾细品胡云之言,只是随意瞥了一眼短剑,随口回道:“就依贤弟。”
随后胡云吩咐夜曦:“作为兄长,你先来。滴血于剑柄之处,然后双手聚灵,拿起此剑即可。”
听是需要滴血认主,夜殇也是一惊,不由得再次打量起短剑来,暗自道:“刚刚倒是有些小瞧了它”。
滴血认主是指器物是在阵法的作用下,以“血”为媒,被动与持有者之间建立起某种特殊的联系,从而成为专属之物不被他人所用。
夜曦听后照做,滴血聚灵握剑。本以为是一件十分轻松的事,哪曾想拼尽了全力,短剑亦是纹丝不动。气沉丹田,双手聚灵,再次发力,一声声怒吼震得房间内桌椅颤动,终是无功而返。
夜曦虚脱,大汗淋漓,瘫倒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