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在面对林春霞和于歌提出的合作时,显然没有太大的兴趣。
想单独出歌?可以,拿钱!
就算最后于歌使出了杀手锏,一次性拿出了五首成名曲,对方在惊叹过后,也只是答应了三七分成。
而且,对方绝不垫资,只是帮助录制和发售。
这还是看在林春霞的面子上。
至于谁三谁七,自然是不用想,于歌的发财梦,再一次破碎。
“老师,还有别的音乐公司么?”
林春霞秀眉紧蹙:“能称得上规模且有影响力的,喜都也就只有这两家了。”
“以前倒还有个东华,但一山不容二虎,况且还是三只老虎。”
“听说,他们快要破产了。”
说到这,林春霞也是唏嘘不已。
东华,那在以前,可是一肩挑起歌坛半边天的存在。
更何况,东华作为喜都土生土长的本地产业,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特别扶持。
可随着开放的脚步越来越大,市场经济在资本的注入下,东华面对其他两家强势的竞争和围追堵截,早已不复了往日荣光。
今时今日,更是要面临着解体的尴尬处境。
“那老师,这家公司……”于歌不死心啊!
自己空自拥有着庞大的音乐曲库,他就想不明白,明明是给别人送钱的好事,为什么他们就不接受?
二成利润很少么?
他可是用泰山的系统查询过,在他预选的十首歌中,其中的某一单曲当年可就是卖了一个亿左右啊。
而且以这首歌命名的专辑,光是销售记录就达到了2600万张,以至于后世的华语歌坛在这之后的几十年里,都没有打破过这个记录。
要知道,那时候的网络可不是可后世那么发达,都是凭借磁带和CD发售,就可想而知这一单曲是多么火爆。
而于歌现在拿出来的歌曲,哪首不是经典?
他们难道就不明白,一旦这些作品出现在市场上,会对整个歌坛造成多大的冲击?
他们不但不合作?还在合同上做些见不得人的小动作。
甚至还大言不惭的说,除了他们,没有人会给自己更好的发展平台。
简直岂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