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一个完整的故事大纲,就出现在了程旭远的心头。
他拿起笔,在稿纸上快速的写道:在厂子里,刘惠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见到王沪生……
写东西,有时候就是一写开,就文思如潮涌。
坐在昏暗的灯光下,程旭远一口气写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刚刚准备活动一下筋骨,昏暗的电灯却突然灭了。
如果是前世,出现这种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灯泡坏了。
但是现在,最大的可能却是停电。
借着煤球炉的一点火光,程旭远点着了用药瓶做成的煤油灯,虽然不是太亮,却也能够看清楚四周。
药瓶是史雪红给的,煤油是从老李头那边要的,文化馆因为点蜡烛太费钱,所以给老李头每月都会弄几斤煤油,以备停电的时候照明。
至于灯捻,这个更简单,他从被子里掏了一点儿棉花做的。
一灯如豆,虽然不亮,却也温馨。
不写了,煤油灯下写东西毁眼睛。
虽然心里好像有很多的东西不吐不快,但是为了不再戴上眼镜,程旭远还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床上。
清晨,又是一阵熟悉的肚胀,程旭远不得不冒着严寒,裹着棉袄来到了公共厕所。
明天搬到筒子楼,楼上的公共卫生间,应该不会这么冷!
借着蒙蒙亮的天光,程旭远刚刚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程旭远扭头,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个幽灵一般,依旧在原来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来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钟,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对身体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说道。
程旭远之前,还很喜欢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现在,他没有了这个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你就别在这儿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这多住两天,反正你一个单身汉,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程旭远一阵无语,老孟这家伙长的浓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气宇轩昂,这说话怎么就这么损呢!
单身狗就不应该有自己的狗窝吗!
有心怼孟德志两句,但是程旭远最终还是因为分别,没有说话,只是呵呵的笑了两声。
呵呵就是后世的意思。
孟德志虽然不明白后世的呵呵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从程旭远的笑声中,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意思。
他没有继续刚刚的话题,而是一本正经道:“小程,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故事,实际上也可以发表出来。”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儿》差。”
“而且还更有深度。”
程旭远摆了摆手道:“《明朝那些事儿》我写的都有些累了,这个就算了吧。”
发表,开什么玩笑,人家都已经写出来了,撞书可就不好了。
作为一个文抄公,最大的问题就是怕撞书吧。
孟德志叹了一口气,很是哀叹这个年轻人的不争气,他有心整理,可是虽然听了不少,却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停顿了一会,孟德志突然道:“小程,这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吧。”
“你还没有来过我家呢!”
程旭远道:“好啊,你家住在后面那栋楼的几楼,我一定准时拜访。”
“不是后面那栋楼,是出了前面胡同口的那栋白楼,我家住在三楼东户。”孟德志郑重的说道。
听孟德志如此说,程旭远突然愣了一下。
那白楼距离文化馆,可有五六百米的距离。
老孟,你上个厕所,值当的跑这么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