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野店虽小,却也别有情趣,水里的河鱼,泥里的虾,酥黄的胡饼,绿蚁的酒,不一会儿就整了满满两大桌。
不过上好了饭食众人却都未动手,孟德海招手把厨子唤出让他先把饭菜酒水挨个尝尝才让众人开始吃喝。
常年行走的老江湖自然是事事小心,不会在这种阴沟里翻船。
孟德海一声令下众人甩开腮帮子就是狂吃,这年代的旅行这是一种苦差事,好不容易有个打尖儿吃饭的地方自然就要吃好喝好。
奈何黄巢一行人都是山东大汉,主打一个肚里无底洞,看的饭菜香甜就如同饕餮撒欢,转眼就把两桌子饭菜吃了个干净。
看着自家兄弟意犹未尽,刚才放出狠话的黄巢一拍桌子就让店家再上饭菜。
“众位客人,小店狭小,平时也没甚人来,所以没备的那么多饭食,后厨只剩羔羊一口,只是这价钱……”
待客老妇局促地搓着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你看小爷我像差钱的吗?有肉还不赶紧上?”富三代黄大少爷很是嚣张地又拍桌子。
“是!是!是!客人稍等!”老妇急忙奔向后厨,嘴里大喊“当家的,把那口羊杀了,客人们还要吃羊……”
不一会儿又是两大盆羊肉端了上来,白花花的肉汤,翠绿绿的葱,看上去特别美味。
这次厨子主动先尝了尝才退下。黄巢刚要下筷子就被孟德海摁住,对周边的护卫使个眼色,两个最机灵的就去了后厨。
“孟伯,怎么了?刚才那厨子不是尝过了吗?”黄巢有些不解。
“小郎,有些不对,这家野店能有鱼虾、胡饼也就罢了,还能有羊肉不太对劲儿……”
孟德海老江湖了,刚才听说店家还有羊肉就觉得不对,这会儿还能端上两大盆来就更不对了。
要知道羊肉在唐朝还属于贵族食物,平民百姓也就吃点鸡肉、猪肉,哪可能常备着羊肉待客?
要说城里的大馆子能有羊肉还属正常,这种荒野小店还能常备羊肉怎能让人不生疑?
而且即使是店家自家养羊也是要么送去大酒店要么卖给豪强地主家,断不会在这样的野店散卖。
原因很简单——这种野店的消费对象消费不起。
黄巢在家里是吃惯了羊肉的,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正想再说就听得后厨一声大喝:
“贼厮鸟,砍死你个王八蛋!”
众人听得打斗声音,呼啦啦抄起障刀就奔向后院,待来到后院就闻到一股血腥味。
定睛一看就见那做饭的厨子已经被砍翻在地,手边还落着一把菜刀。
那上饭的老妇正被一个叫王铁柱的护卫踩在脚下,脸皮贴在泥地上,鲜血糊了一脸。
“怎么回事?”孟德海指了指地上的尸首问道。
“二爷,你进厨房看看就知道了!”王铁柱瓮声瓮气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