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二人相识到现在,已经过去一月有余。
乐阳在乐坛崭露头角,不仅名声大噪,而且还挣到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
游戏《梦江湖》,用了《赤伶》作为推广曲,合同价二百万,乐阳和霓乔五五开,净收入一百万,税费由霓乔承担,这一点她非常仗义,乐阳哭死!
王进打高俅,这首曲子被姜卫的电视剧《剑客行》用作配乐,合同价五百万,乐阳分到酬金二百五十万。
《最后的倾诉》和《等待》被慕青导演用作历史大剧《华武大帝》的片头片尾曲,合同价一千万,乐阳分到酬金五百万。
三首歌,《赤伶》《最后的倾诉》《精舞门》在企鹅音乐的销售,青禾传媒拿到手的分成收入是四百万,乐阳能拿到二百万。
这仅仅是一个月的分成收入,伴随着乐阳名气的积累,歌曲销售收入会继续产生。
精舞门刚上线不久,还在发力阶段,所以这首歌的销量在接下来一个月还会大幅度上升。
精舞门的MV是免费给用户观看的,所以这部分是没有收入的。
歌手们拍摄MV,其实也是想起到一个宣传的效果,并没有想着靠MV来赚钱。
综合算下来,乐阳这一个月的收入就有一千零五十万。
不得不说,当明星的确赚钱。
一个月就能挣普通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乐阳这么好的运气。
乐阳能拿到这么多,第一个感谢的就是霓乔,税费部分她承担了,而且给乐阳的分成也很高,五五开,这对一个新人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也就是霓乔不缺钱,所以对分成看的没那么重。
要知道,在娱乐圈,新人的分成通常只在两成,甚至一成左右。
尤其是近些年大火的偶像艺人!
为什么呢?
因为偶像艺人的出道,会花费经纪公司大量的资源,等偶像走红以后,经纪公司就要尽快回笼资金。
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明确要求艺人签订这种吸血合同。
不签?
可以!
哪凉快那呆着去!
但凡想红,那你就得无条件接受这种合同!
这种合同,通常一签就是五六年,分成在一成两成左右。
出道以后,经纪公司会先尝试着捧你,如果捧不红,就会被搁置一边,任你自生自灭。
想解约?
可以啊!
来把违约金算一算!
五年合约期,每提前一年解约,就得付公司三千万解约金。
无论怎样,公司都会赚!
这才是偶像艺人面临的最真实的处境。
表面上风光无限,背地里却处处遭受胁迫,身不由己。
相对来说,乐阳足够幸运了!
他遇到了一个好老板!
并没想着剥削他。
乐阳能拿到这么多钱,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人情!
从源头上来看,都是黎济平的人情。
这些人情以后都要还回去的。
但仔细想来,黎济平也是通过霓乔的人脉认识的。
所以,归根结底,乐阳的人脉还是霓乔。
她的人情债,乐阳怕是以身相许都还不清啊!
不过这个人情债也是建立在乐阳自身实力的基础之上,如果乐阳是个废物,那么霓乔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两人属于是互相成就,互相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