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锋很清楚地记得,在一次军区演习动员大会上,连长赵启行说过这样的话。
“男人要有血性,要有骨气,当敌人站在你头上拉屎的时候,你就要千倍万倍的还回去,没有人能磨灭你的血性,如果被人欺负了还不还手,那就是孬兵,孬兵只适合在安逸的环境中,而不适合待在英雄连!”
杨锋想待在英雄连,所以他不能当孬兵!
现在有人欺负他,还威胁他的家人,那他就要千倍万倍的还回去,不管对手是谁,都要面对,不管对手强弱,总要打了才知道。
当初在利比亚的时候,当张淼牺牲在他面前的时候,不管那狙击手是谁,他都是抱着必杀的决心,带着以命换命的勇气,所以才无所畏惧。
在战场上都没有当孬兵,那在这里更不可能屈服。
在战场上那些雇佣兵都没有能杀死他,那在这里更不会因为一个纨绔富二代的威胁而退缩。
哪怕是秦争威胁到他家人的时候,他都忍住看在林清溪的面上没有动手。
可当秦争提出这样极其无理的要求时,他毫不犹豫的动手了。
没有人可以磨灭他的血性和骨气,所以他不会下跪。
既然不下跪,那事情就没有办法和平解决,那就只能动手了。
小时候杨国志经常教育杨锋教他一身本领不是为了让他打架,可现在杨锋觉得,有些问题,不用武力是解决不了的。
比如现在。
洒满料汁的牛排全部被杨锋随着盘子一起拍到了秦争的脸上。
啪的一声,盘子碎裂,料汁四溅。
秦争精致的脸蛋直接被破相,脑门上留下一道鲜血,整个脸上全是牛排的料汁和牛排的味道。
林清溪张大了性感的小嘴,瞪圆了自己的眼睛,似乎没想到杨锋会没有任何征兆的就出手了。
“啊!”秦争一声惨叫,捂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后退几步,尖声叫道,“你敢打我?你这个乡巴佬竟然敢打我?”
“我已经打了,就不要说竟然敢打我这样脑残的话了。”杨锋说道,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猛然探步出拳,一拳打在了秦争的腹部。
秦争只感觉自己受到了千斤之力,五脏六腑都翻搅在一起,身体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直接落到了一个餐桌上。
杨锋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的注视着他,冷声问道:“现在,还让我给你下跪吗?”
“来人,来人。”秦争没有回答杨锋的问题,而是爬起来朝着外面疯狂的嘶吼道。
很快走进来八位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看到秦争狼狈的模样都是吓了一跳,连忙将秦争扶起来,将脸上的那些污渍给擦干净。
“秦少,您这是怎么了?”一名保镖问道。
秦争狠狠的拍了他后脑勺一下,怒声吼道:“麻痹,你眼瞎了吗?老子被人打了。”
那保镖先是一愣,接着浑身震颤了下,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河阳市还有人敢打秦少!
他看向站在前面的杨锋,露出狰狞之色。
“混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秦少都敢打。”那保镖厉声道,单手一挥,旁边的几名保镖便将杨锋团团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