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富回来的时候差不多两点了。
“枫哥,坤哥已经送回去了。”
“我把他放到床上,反手锁了门才回来的。”
林枫问道:
“那房子你去看了么?”
李富微微点头:
“看了,里面收拾的很干净,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
“对了,我按照你的指示,找到了里面放着的三万块钱。”
这是林枫特别交代的事情,李富很是上心。
“枪呢?”林枫问道。
李富掏出一个黑色的提包,一眼看上去就很廉价的那种。
然后他就一件一件的往外掏东西。
五把大黑星,还有一把AK,几枚长柄手雷,最后是黄油浸泡的几盒子弹。
李富很是惊奇:
“枫哥,这些东西不像是本地人用的。”
林枫也不瞒他:
“大圈帮的东西。”
“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的消息。”
李富眉头大皱:
“这帮家伙不好惹,他们不是本地人。”
混社会捞偏门的,很少有在本地做的。
无他,名声不好听。
像这种极端犯罪的,更是很少在本地做。
反倒是外地做的居多。
出来混的,要不是本地人,那么就非常的凶狠。
这点倒是跟打工的完全两回事。
一旦去外地打工,暴躁的性子也得收敛一下,想方设法与人搞好关系。
林枫摇摇头:
“不用担心。”
“大圈帮的人又不知道谁拿走了这些军火。”
“把枪收拾起来。”
“以备万一。”
李富微微点头,利落的收拾东西。
林枫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今天真是收获满满的一天,睡觉喽!”
李富哑然,
“枫哥,这个点睡觉,是不是太早了一些?”
“要不然,我们去玩街机?”
林枫摇摇头:
“那有什么好玩的?”
“要去你去吧。”
李富嘿嘿笑道:
“我也就那么一说。”
这小子的所有念头都是赚钱,然后寄回家给乡下的老娘盖所大房子。
林枫喜欢李富这样的人。
孝顺的人不一定是好人,但是懂得孝顺的人让人天然生好感。
这段时间下来,李富已经成了自己最这位重要的帮手。
随他去了。
林枫躺在床上,开始阅读《梦的解析》。
前身是从七岁的时候就跟着靓坤混的,没有多少文化——这在社团中也不是个例,很多人也就是小学三五年级的文化程度。
林枫前世是某机构的高管,妥妥的世界大学的水平。
半文盲跟高级知识分子之间的行事作风是完全不一样的。
林枫为了不让自己露出破绽,尽量在说话的时候含妈量巨高,然而这也不是长久的事情,不得已,他就开始购买大量书籍阅读。
为的就是一点点的拉平前身与真实的自己之间的距离。
像这本《梦的解析》,哪怕是现在香江的高级知识分子也没有几个去阅读的。
混社团的矮骡子更不会读这种书。
要是他们有心一查,就能知道这玩意儿多小众了。
时间久了,自然而然的就会习以为常,然后某天,林枫就可以做回自己了。
李富离开的时候请示了一句:
“枫哥,有为集团那里咱们不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