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还是次要的,更叫我烦躁的是,在我意识到自己需要闫三秦的帮助时,心里涌现的不是排斥,而是高兴!
难道我真的喜欢闫三秦?这不可能!兴许是吵嘴吵习惯了,一时半会,我静下来后,才发觉自己更爱热闹吧。
毕竟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很渴望拥有一群好朋友,但我好像不怎么会交朋友,而闫三秦是大学里唯一一个不那么排斥我的人,他还会帮我在团队里找我合适的发展定位。
他好人啊,是一个让人敬佩的好队长。
我们队里很多人都跟他做好朋友,也都喜欢他。我就算喜欢也很正常吧。嗯,我没毛病。
——
蓝小白一次又一次躲开正确选项,以错误的论断来逃避自己的心,并在最后得出一个表面看起来螺旋向下,实质看过去螺旋向上的结果,以此确定新一阶段与闫三秦交往接触的基本立场。
只能说此人果真与闫三秦是同类人的两面。
“想喝水?”
闫三秦看她盯门边那柜里的水壶发呆,手里又抱个空杯,知她不服输,在生闷气,便主动多问一嘴,给她个台阶下。
诶?
蓝小白下意识点头,点完头,才意识到自己把事情给办砸了,也不扭捏,直接把手里水杯交出去,还不忘一根筋地问话闫三秦道:
“队长?你喜欢我吗?我好像喜欢你诶。”
“啊?”
这一直球打得没边,闫三秦不知所以然地回一句:“喜欢,谁不喜欢咱天才小白呢?
是吧,开局战术布置,偌大个场地,愣是一不小心拔错保险栓把队友全部炸死,然后装死给自己辟条捷径,再双手奉上阵地,等着对面敌人一波过来,然后同归于尽。
耗时最短,伤亡最大,完美符合只凭一战即终止所有可能发生的小规模、滞后性局部战役。我可太喜欢了,印象太过深刻,很难不喜欢。”
“呃……哦,我错了,队长。谢谢水。”
蓝小白嘴上谢谢,心里默默辩解:
大一嘛,新生嘛,第一次拿着真家伙实战,难免会慌了出错的啦。也就那一次而已,后面不都好起来了嘛。不要斤斤计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