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闫晴约好明天去吃饭之后,程时便一个人回到了宿舍,继续补充自己的购买计划。
刚才买手机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可以肯定,即使这钱不花在女人身上,想增加好感度,那也是轻而易举。
虽然不知道三级好感度要进展到哪一步,不过程时也有信心一个月内完成任务。所以这五百万,自己好好享受一下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当下的目标,自然就是闫晴。
虽然学校里没有无聊到评选什么班花校花,不过闫晴的颜值,确实是全班乃至整个管理学院数一数二的。
而且今天有了一个好开头,想要提升好感度,也要方便许多。
程时又想到一个事情,按照上辈子玩游戏的经验,之后的任务肯定会涉及其他女生。
不过他也想明白了,重生加系统,不放纵一下就太可惜了,而且装君子容易遭雷劈。
“程时!我下午给你发消息,你为什么不理我!!!”连续的感叹号,可以看出孙趁艺的愤怒。
原来下午是她给自己发消息啊。
“有事,忘了。”
程时淡淡回复了一条,然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上一次也是自己和闫晴去拿资料,可是却没有手机摔碎的事情发生。现在看来,就是因为自己对孙趁艺的冷漠,从而引发了连锁反应。
这也彻底打消了他创业的想法。
本来么,创业是为了有钱,可现在自己老老实实做任务就能赚钱,那还闲的没事创业干嘛?
有那功夫不如想想怎么花钱。
想到这,程时便拿出新手机,继续做购买清单。可没过一会儿,他就觉得屋内越来越热,于是决定出去住。
“程时?”
刚下楼,程时突然听到一道清甜的声音,转头一看,是自己的高中同桌宋敬怡。
程时对她的印象很深,因为她的特点太明显了。
如果说闫晴的优势是那双大长腿的话,那么宋敬怡的优势就是那白皙的皮肤。
不过宋敬怡并不是那种病态的白,而是白里透着一丝红润。一般人只是看一眼,就会下意识的觉得,她的皮肤肯定跟婴儿一样细嫩。
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
再抬头一看。
【好感度:70(未达一级)】。
哟,还挺高,不愧做了三年的同桌。
“敬怡,你怎么在男生宿舍楼底下啊?”程时知道她在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专业。
宋敬怡脸上突然浮现一抹不自然:“李伟延说帮我拿行李,我在等他。”
程时点点头,没有说话。
李伟延同样也是他的高中同学,这个人极为讨厌,费尽心机讨好老师和班里同学,最后换了一个班长的身份。
从那以后,这家伙就把自己当成领导了,在班里对男生耀武扬威,一言不合就打小报告。对女生却是嘻嘻哈哈,尤其是肤白貌美的宋敬怡。
当时大家都觉得,这两个人大概率上大学之后就在一起。不过之后程时就和他们没有联系,两个人在没在一起他也不清楚。
高中时期,李伟延极为针对和她关系挺好,还是同桌的程时。而程时自然也不会惯着他,两个人就闹了许多的不愉快。
其实也就是高中生之间的小打小闹罢了,而现在程时可是拥有二十七岁的成熟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