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姑娘,我们往那边树林茂密的地方看看,我现在剩一成内力,猎杀猎物不成问题,”
沈砚初指着北面山谷,想着那边山高林密,麋鹿最喜在这种环境出没。时晚夏赞同的点了点头,扶着他缓缓踱步前行。
时晚夏和沈砚初两人躲在杂草丛中,两人衣服和头发都乱糟糟,静静的盯着前方,有群食草动物在一两百米的地方进食。
沈砚初仔细观察了一番,聚力射出小刀,那柄刀破空划过,精准脑袋上,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那群动物四散逃走,不一会林子里只剩那只被刀扎中的动物,挣扎了差不多十多分钟,才栽倒在地。
沈砚初有些脱力也是毫无形象跌坐在地上,慢慢恢复力气,时晚夏怕被别的动物截胡,把菜筐放在他身边,颠颠的跑过去。
“哇塞,好大一只,这是什么动物”。
一头棕色的动物倒在草地上,脑袋上插着她的水果刀,伤口旁边和地上流了一大摊血迹。
“这手法也太准了吧,这家伙,路走不稳,想不到这么厉害呀!”
他如果没中毒的话,飞檐走壁,百步穿杨,以一敌百都不在话下吧!
“这个应该是鹿吧,还挺大的。
”时晚夏蹲下身抓住它的蹄子用力抽了抽“这麽重,这怕是有个六七十斤,这怎么弄回去呢?这离山洞这么远,这么多肉够吃好久了,不用担心没吃的了。”
时晚夏吃力拖着鹿的后腿,一路拖行到沈砚初身旁,沈砚初调息了片刻,恢复些体力。便看见那姑娘吃力的拖着角鹿的后蹄。
“沈大哥,你好厉害呀!那么远的距离呀,你一刀就扎在它脑门上,这距那边最少一两百米呢?你这身手好棒,你现在只有一成内力,要是十成内力,那是不是就能以一敌百,独步天下呀!”
时晚夏夸张的言语,让沈砚初有些羞涩和无奈,这姑娘心思单纯,以一敌百,就算是自己功力全盛时期都做不到呢?
“好了别贫了,我们快些回去吧。”
沈砚初起身拄着木棍打算拉鹿蹄,时晚夏伸手拦住了他。
“沈大哥,你身体还没恢复,我能拖动,这里离山洞远,需要你自己慢慢走回去的,而且这个鹿,我也不会收拾呀,所以,我拖着,你拿着两个筐吧,我们慢慢走回去,可好。”
沈砚初苦涩一笑,随即点了点头,提着菜筐举步维艰的走在前面,时晚夏也走不快,这鹿是真的沉呀!
两人走一段,歇一段,总算在太阳快落山之前回到了山洞,山洞里的火堆早已熄灭,灶台上的火还在炖着鲫鱼。
时晚夏洗了一些紫苏和野蒜,放在里面,把锅端了起来,用土锅烧一锅水,沈砚初喝了点水,就找了一把大一点的刀,开始整理收拾角鹿。
折腾了好一会才收拾好,时晚夏十分有眼力见的在他切割的时候用盐腌制这些鹿肉,洞里的温度虽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