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我不再是魍魉城林墨玉那般的性子顽劣,仿佛那个人已经离自己很远了,我做着大部分女子一样的贤妻良母,只爱着一个人,为他生气,为他开心,为他改变,为他生子。
“干什么那,收拾东西我们去火车站啊。”老公走进屋子,焦急的催促着我。
我转过头,看着他在衣柜里翻腾“老公,我们第一年结婚纪念日,你送我的簪子放哪里了?”
“你不喜欢,我就给你收起来了,怎么了?”他没回头继续翻找着什么。
“突然想起来了,给我找出来呗。”我撒娇一般的求着他。
“着急赶火车,你突然要那个,我找找。”于是他转身在另一个柜子里开始胡乱的翻腾起来。
望着他忙碌的背影,我感到格外温馨,这辈子有他我也无憾,他对我宠溺,对我爱惜,总是能让我感到满足幸福,他为人简单佛系,所以连带着我也很佛系,简单,从来都是只要一家人幸福美满,就无欲无求。
我们过着自己简单的小日子,在这繁华的大都市里朝九晚五的拼搏着,然后互相取暖,依偎在一起生活,原来我也可以这样专一的爱一个人,回想前世,却完全不像现在的自己。
说起来与老公的相识还真是阴差阳错……
那时候我大三,学的是广告设计,社团的一个经济学院帅哥拜托我帮他做一个广告宣传,结束后他请我去吃饭,实在推脱不掉就硬着头皮去了,没想到他叫了一宿舍的人,其中就包括我老公。
后来我们每次说起那个饭局,他都会说,他当时就很讨厌我,穿着一身很随意的衣衫,上面还粘有油彩,散发着一股子松油味,头发用一个簪子随意的松松垮垮盘起,刚见面还挺装,上饭局之前还唯唯诺诺,装的挺矜持,结果一坐在饭桌上就大大咧咧,后来,一个人还干了三瓶啤酒。
他就开始很反感,觉得这个女生可真是随便,随便和不认识的人吃饭,参加饭局还穿的如此随意,吃起饭来还要喝上酒,而且一个人就干掉三瓶,对于他这个搞IT的理科男是很不能接受的,为此,他们回到宿舍,直劝那个经济学院的帅哥千万别喜欢上我,天天在背后给我穿小鞋。
我就总问他,既然这样为什么后来还会和我在一起,他就很郁闷的说,经济学院的帅哥是不喜欢你了,但后来你拜托他的事,他就都推到我身上了!
确实,一想起来,我总是会不自觉的笑起来。
第一次拜托经济学院的帅哥帮忙,是要考一个国外美术史,全英文。
每天对着那本英文课本,我别提多惆怅了,于是就找经济学院的帅哥帮忙翻译一下,结果他就把这活推给了我老公,由于女生宿舍和男生宿舍的两个楼道间的露台只隔着一个通向花园的小径,所以一般传送个东西我两就会从露台相互扔取,这样两人一来二去的就熟络起来。
最开始是扔那本国外美术史,后来我就扔零食报答他,再后来他扔他需要洗的衣服,我给他扔洗完的衣服。这样扔来扔去的,直到一个情人节,他从对面给我扔过来一束鲜花,当我捧在手中时,他在对面大声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我才恍然大悟的发现我们已经这样度过了一个学期!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做了他女朋友。
由于在最后一学年,我突然对南方的空气过敏,身上会起很多丘疹,跑了多趟医院都没有好的疗效,所以毕业后必须回到北方。
当时真是不舍,我哭得稀里哗啦,还真是毕业就分手啊!
但没想到的是,他迁就了我,放弃了他熟悉的南方生活,放弃了他的家乡,跟随着我回到了帝都,并在这里安了家,虽然每天累的跟只狗一般,但生活依旧幸福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