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是自己的手下出了问题,她只能怪自己用人不当。不过,生气归生气,事情还是要解决。
于是,她强压下心中的怒火,对其他队员下达命令:"好了,老陈,你跟着痕检部门的人,一起去火锅店勘察情况,其余人全都都散出去,务必要寻找到赵一州和钱小曼的踪迹,明白了吗?"
“是!”
听着周柔的话,大家这个时候都不敢怠慢,都是立刻开始行动起来,这个时候不是人手不人手的问题了,
“贾超,你就留在警署,等着接待孙美玲的家属,到了之后立刻去做DNA比对”
“是......是......”
听着周柔的话,贾超的面色也十分难看,他也明白周柔这么做的意思,一方面是惩罚,另外一方面这个时候再让贾超参与行动,出现任何问题周柔也承担不住责任,做刑警基本上都会尊重这一条默认的规则,如果仅仅是案件线索的拖测方向出错了,这无所谓,都是调查,
但是发生这种错误,后续的行动基本上都不会让对方参加,因为犯错误的人一定会着急,而这个着急就是最大的忌讳,很容易导致后续任务执行的时候发生更大的问题,
“李逸,枪械处,领枪,行动!”
听着周柔的话,李逸也没有客气,立刻点点头,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调查任务,而是已经涉及到抓捕了,刑警队接触的基本上都是刑事罪犯,尤其是这种涉及到命案的事情是应该佩戴枪械的,之前李逸一直没有拿到枪械的关键原因就是因为做的都是一些杂活,
现在就不同了已经算是正式的开始介入刑警任务之中了,配枪就是必须的了,虽然刑事科的人就算是长期配枪也不会有人多嘴,而事实上除了执行任务的时候多数时候刑警也是不带枪的,要么放在枪械室,要么就是自己锁在自己的柜子里面,
这可不是八九十年代,配枪就威风了,枪械是责任,没事的时候佩戴枪械一旦发生遗失,或者是错误激发,尤其是丢枪,一辈子毁了,工作丢了,万一要是丢的枪射杀了其余人,丢抢的警察同样要坐牢的,所以即便是刑警轻易是不会在日常携带枪械的,
李逸的枪械早就已经批复下来了,只是没有领取而已,并且跟警号一样枪号也是一样的,基本上都是会跟着警察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