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憨的。
江妄放松下来之后,将笔交给叶同泽来写名字。
她撑着手,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用签字笔在A4纸上一笔一划的写上自己的名字。
都说是字如其人,但是叶同泽的字和他这个人不一样。
他的字飘扬,暗藏锋利,流畅自然,弯曲有致,若行云流水自在逍遥,却偏偏写的方正有序。
说是草书,却又像楷书。
跟憨憨的派大星一点都不符合——字如其人的说法果然是假的吧。
认为自己get到了真理的江妄点点头,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人想着想着,就开始走起了神。
思绪不知飘零到何方。
于是,江妄并没有注意到身旁人的余光一直在注意着她。
叶同泽的笔已经停下了有一刻了,他却没有出声提醒江妄,保持着一个端正的姿势,仿佛还在慢慢落笔。
实际上是在欣赏这位“同桌”的美貌。
江妄一直以为这张脸长得平凡。
可惜她平时见多了美人,根本不能明白她这张脸对他人的杀伤力有多强。
她的五官精致秾丽,似芙蓉白玉盛雪,不但不平凡,反而有些过分的夺目。
少女的头发有些凌乱的散着,却在无言之中带着一种呆呆的萌感,仿佛在她身上什么样的发型都不会令人感到讨厌。
不是她适合发型,而是发型适合她。
即使那一双清辉如月黑眸又盛着情绪寡淡的神绪,但一眼望向你,就能让人忍不住心旌动荡。
在少女清墨的眼眸里,可以寻见一生追寻的风景。
这相矛盾的两点完美的成就了彼此。
在叶同泽看见江妄的眼眸中出现的属于自己的身影那一刻,这位向来游走于世界之外,将一切当做游戏的棋子,终于发现:他在这了无生趣的生命中,遇见了难忘的夏日。
我的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