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毕,已跑的老远,仿似身后有洪水猛兽。
瞧着跑远的人,林有天眉头渐深。
跑进灶房的韩晴,懊恼的挠了挠头,她跑什么跑,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甚是郁闷的她,甩了甩脑袋,强行挥散脑海的人影,压下自己乱七八糟的情绪。
她拿出林宇文带回来的一斤猪肉,按照原主的记忆,北朝的猪肉约摸十七、八文一斤,加上盐糖,小叔子起码花了五十文,更别提还买了纸墨。
按照北朝一个馒头一文钱购买力算,一文钱好比现代一块钱,五十文就是五十块。
而她的彩礼钱是三十两,一两就是一千文亦是一千块,三十两就是三万块。
三万块娶个媳妇,在现代还真不算贵,可在北朝却是多的。平头百姓家,聘礼一般便是五两或是十两银子,多则二十两,三十两确实是不少了。
倘若林有天不吃不喝,除去灯油、纸墨费用,抄书一年满打满算也就是八两银子,三十两起码要挣个四年。
更何况他还要贴补家用,一年能凑个四两算是多的,也就是说靠他一人,三十两娶个媳妇,得花上近八年的时间……
这般一算,韩晴有些心惊,这钱也太不好赚了。
方才进屋,她已听见两兄弟对话,抄书的店家不再营业,那林有天岂不是没了活计?
倘若没了生计,他是否会对生活失去希望,会不会陷入彷徨?
等韩晴回过神来,才心惊不已。说好不再想那男人,怎又想了起来?
她赶忙挥去杂念,将猪肉洗净,切出小小几块留作夜里红烧了吃。
因为天热,剩下的就腌起来,虽然不多,但好不容易有点肉也得省着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