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在这个末日都市丧尸横行的恐怖聚集地,生存变得愈发艰难。单是应对源源不断的丧尸威胁,就已经让每个人都感到如履薄冰,更何况他们之间还在谁都不敢相信对方。
大楼里。
四个混混各自心怀鬼胎,他们的心思全然不在共同对抗外界的危险上,而是时刻想着如何从同伴身上获取更多的利益,或者在关键时刻将对方推出去作为自己逃生的垫脚石。
有一次,在搜索食物的过程中,一个混混发现了一包珍贵的压缩饼干,但他故意隐瞒了这个发现,偷偷藏在了自己的背包里。
还有一次,他们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寻找武器,其中一个混混找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却悄悄藏在腰间。
当他们遇到强大的丧尸攻击时,除了白毛混混,其他个混混都是想着悄悄躲在后面。
而金闫这边的情况,反倒是令在暗中观察的杨谦有了一丝佩服。
金闫的右手在之前的战斗中受了伤,武器也在混乱中丢失。但他没有丝毫的气馁,强忍着剧痛,找了一户人家,翻出一把生锈的菜刀。他咬紧牙关,用左手拿着菜刀,拧开煤气点火烧红,一点点地将嵌入右手的子弹挖了出来。
每一下都伴随着钻心的疼痛,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但他哼都没哼一声。
取完子弹后,金闫没有停歇,继续将菜刀烧得通红,然后毫不犹豫地将其狠狠地贴在伤口上。
瞬间,一股刺鼻的烧焦味弥漫开来,金闫的脸上肌肉抽搐,但他硬是凭借着惊人的意志力,将伤口烧成了疤痕,成功止住了血。仅此一项,金闫就展现出了十足的硬汉本色。
金闫深知,自己没有枪了,体力也肯定不如那几个小子,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只有依靠智慧和不怕死决心才能生存下去。
幸好在房子里找到一些吃的,这个末世好像并没有很久,一些东西的保质期还没过。
几天后,体力恢复不少的他,他开始仔细观察周围的地形。
金闫知道白毛混混疑心重,特别害怕自己找到手枪,于是在晚上在对面高楼,对着那四个混混大声吼道:“你们这群胆小如鼠的家伙,我看到一个地方有枪,等我得到枪,我要将你们一个个杀掉,他妈的,你们跟了我这么多年,还想翻了天不成。”
这算是阳谋,尽管其他混混想要躲得越远越好,可白毛混混却不甘心,他不相信金闫这么快就又找到枪,可他又怕金闫真的找到了枪,那自己肯定是必死无疑。
当即,他对着其他三人说道:“我们必须拼一把,我们才是好哥们,只要我们愿意相信对方,等我们干掉金闫后,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慢慢寻找武器,大家哪怕每人每天干掉十个丧尸,也不到一年,我们就能活下去,我看了这里的物资,并没有那么缺乏,也许我们真的可以一起活下去。”
另外三个混混被白毛混混说动了,其实他们本来一起嫖过的“好兄弟”,想了想,决定齐心协力和金闫干一场。
看着金闫下楼来,从后门丧尸稀少的地方溜出,四人连忙下楼紧跟。
四人趁夜着夜色步步紧跟在金闫的身后,看见金闫右手扎着绷带,步履蹒跚的向前走着,心中更是放松警惕。
“我觉得金闫不足为惧,我提议现在就干掉他。”一个金毛混混嚣张道。
“这家伙老谋深算,我建议再看看。”杂毛混混有了不一样的见解。
蓝毛混混眼睛最尖,大声喊道:“快走,这家伙好像真找到一个超市。”
四人连忙跟上,此时金闫却速度暴增,一下子就躲进了超市。
混混们正要冲进去,只见金闫抛出两个东西落在他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