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刀立在木桌中央,周围摆着十二个盛满酒的瓷碗,环境昏暗但四周酒香四溢,气氛沉闷但众人目光如炬。
死寂之中,马达恩提出质疑:“这把剑在剑圣手上,我们怎么拿?拿了又该怎么跑?”
他的担忧句句在理,现在一行人还被鸢尾花大公的骑士追着,最近有一队还恰好进城了,在这个时候暴露了魔盗团,无疑是要被两面包夹的,最关键的是,夺走选王之剑后,魔盗团该怎么对付追击的剑圣。
骑士团不止有骑士,还要侍从,要卸甲养马,走官道,进城出城要过安检交文书,其速度自然是追不上魔盗团,倒是能很轻松的甩掉,但剑圣就一个人,行动起来轻松得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要是没杀掉的话那是后患无穷啊。
“此次夺取选王之剑,危险万分,将会是我们魔盗团干的第一件正活,也是目前最大的一笔买卖,不成,埋骨他乡,尸悬城门,给他人做一件嫁衣,成了,名声打响,赏金提高,各位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还可以向我提出,我尽量去满足,只限一件。”
亚南也知道这次行动的危险性,必须要用利益稳住军心才行,免得后面出啥乱子。
剑圣根本不是等到年底才在阿卡姆取走选王之剑的,而是一直守着选王之剑,直到它上面的封印消失!
整整十个月的时间,都守着,足以说明这把剑的重要性,一旦出世暴露,必将引起多方豺狼的窥伺。
“我不勉强你们跟着我,这种大概率丢脑袋的活,想干就干,不想干的现在就可以走,去格林那里拿一笔散伙费,好聚好散,大家天涯两路人,各不相欠。”
亚南睥睨众人,举起两个酒碗,声音大上几分,“有人要退出的吗?没有的话,就和我还有桑席干了这碗酒。”
众人沉默,有的眼中闪过犹豫,有的是无所谓,有的反而还期待起来,种种情绪,在各自的小心思下,最终化作高举碰击的美酒,一饮而尽。
亚南擦掉嘴角的液体,“既然都没问题的话,我也就不说客套话了,直接开始正题吧,格林,把法提斯帝国的地图摆上来。”
格林放下碗,不胜酒力的他有点晕乎乎的,走到角落,翻出自己行李中的地图,把它铺上桌。
数对视线围了过去。
“我们现在在这个地方,阿卡姆城,选王之剑就在旁边的矿场里,地图上没标出来,但大致在这个位置,过了那片林子就能看到。”
亚南拿出羽毛笔,在地图上画出两个圈,“现在除了我,还没人能拿走选王之剑,只需要把剑圣引开,给我一个接触选王之剑的机会,我就能立刻带走它。”
凯罗德中肯的说道:“在城里搞破坏?这风险太大了,本来我们就和鸢尾花骑士不对付,阿卡姆城的守军和冒险家再掺和进来,魔盗团里绝对会死人的。”
塞西莉娅表示赞同:“凯罗德说的没错,团长,我们的人数并不占优。”
“这点我知道,我们的敌人并非只有剑圣,但别忘了,和阿卡姆城不对付的家伙也不止我们几个。”
亚南心中早有定数,“出来混,讲的是势力,敌人的敌人,未必不能成为我们的朋友,在来之前,我已经在冒险家公会里花钱找暗刃打听过了,阿卡姆城里的强盗可不止我们惊天魔盗团,还有好几个同样不要命的团伙。
大把的人因为选王之剑的消息来到阿卡姆,又因为秘巫研究会没有轻举妄动,但现在巫师们都走的差不多了,那些老鼠们也该有动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