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离缓步走了过来,拘谨地坐上了榻,扯下一个鸡腿,一小口一小口往嘴里送入。
“怎么,鸡腿不合你口味?”萧然看她吃了一会,也没吃下半个鸡腿,轻声询问。
春离愣了一下,“合…很好吃。”
萧然问:“明天想吃什么,我帮你弄来。”
“都…都可以。”
这两人……都怪怪的,小阿离怎么会变得这么文静?
昌阳往春离杯子前倒了杯酒,热情地说道:“庆祝我们重新回来。”
春离抿了一口酒,“谢谢昌叔叔。”
昌阳笑得非常开心,“小阿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礼貌啦!我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他死的时候三十二岁,又是一方君主,锦衣玉食贯穿了一生并不显老。
不过从年岁上来说,和芜音出生的时间应该相差无几。
叫他一声叔叔,并不为过。
想当年,无论怎么哄骗,春离就是不愿意开口叫他一声叔。
谁能料到,当天劫过后,曾经倔强任性的小阿离一夜之间突然长大,变得如此乖巧懂事。
春离轻轻撕下一只鸡腿,递到昌阳面前说道:“你也别光顾着喝酒呀,也尝尝鸡腿。”
昌阳接过鸡腿,咬了一口,满嘴流油,不禁赞道:“嗯,好吃!不过还是不如小阿离酿的酒,让人一尝便欲罢不能。”
春离闻言微微一笑,轻声回应道:“那以后只要你想喝,我每年都会为你酿制美酒。”
昌阳转头看向一旁的萧然。
脸上露出一丝略显尴尬的笑容,调侃道:“哈哈,我能有此等口福,全都是托了他的福呢。只是不知何时,能有幸品尝到你们二人的喜酒呀?”
萧然一听这话,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你这张嘴,就算给你个鸡腿也堵不住!”
昌阳反驳,“你嫉妒心未免也太强了些吧!不就是小阿离给了我一只鸡腿么,居然就能惹得你这般不高兴!别忘了,这鸡可是我辛苦带上山来的!你还……你还鸠占鹊巢!”
每每想起此事,昌阳就气得不行!
当年,他不幸离世之后,惨遭暴尸荒野之苦。
待到他尸体逐渐腐烂之时,更是惨不忍睹——
一只该死的老鹰突然从天而降,硬生生将他已经开始腐败的心脏给叼走了。
那老鹰不知是发了疯还是中了邪,飞到了南歌的半山腰,也不吃它,爪子一松,随意从半空扔下。
不过,也算因祸得福。
他终于觅得一处风水宝地,在此落地生根、画地为王。
数百年光阴转瞬即逝,某一日,此地突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池轻行。
这位不请自来的访客,同样看上这个山头。
二话不说,便布下一道结界,硬生生将属于他的地盘生生夺去了一半。
面对如此蛮横无理的行为,他又怎能甘心示弱?
怒发冲冠,毫不犹豫地向对方发起攻击。
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激烈大战,就此拉开帷幕。双方你来我往、各展所能,一时间风云变色、日月无光。
这场鏖战整整持续半个白天和半个黑夜。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逐渐落于下风。
自那日起,在接下来长达千百年的漫长岁月里,他俩之间的争斗可谓是家常便饭。
时不时就会爆发一场,惊心动魄的激战。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两人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之中逐渐了解彼此,竟在不知不觉间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莫逆之交。
夜色愈发深沉,昌阳在一番畅饮之后先行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