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部大营。
营帐中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刘备手拿削刀,在空白的箭杆上,刻上字迹。
“汉右中郎将,朱隽。”
刚刚刻了两壶箭,就听见斥候来报,黄巾军出现在大营十里外,正合围而来。
刘备下令,所有士兵坚守营地,只以弓弩退敌。
好在朱隽没有把事情做绝,弓弩箭矢足量配置给了前部。
相比汉军,黄巾军没有足量的弓弩箭矢,这便是汉军的优势所在。
另一边,黄巾军缓缓前进。
黄巾军将领孙仲倒也不急,自己手握数千黄巾军,围攻三百汉军,就好比肉烂在锅里,早晚能吃下。
随着距离靠近,汉军的营地出现在孙仲的视野中。
这是一座规模不大的营地。
营地选取的位置是一处高地,地势险要。
营中设有四门,每座门旁边有两座箭楼,加上四角的箭楼,都可布置弓弩手。
门两侧的箭楼之间有连廊,也可布置弓弩手。
知道汉军弓弩厉害,孙仲并不害怕,自己手下有的是人,足以消耗汉军的箭矢,待汉军箭矢耗尽,贴身肉搏,则可以发挥黄巾军的人数优势,吃掉这股汉军。
正在前进,孙仲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只见前方闪出一支骑兵,大约十几人,朝自己这边俯冲而来,为首一将骑着暗红色战马,气势慑人。
孙仲没想到汉军主动进攻,立即命令长枪兵戒备。
只见汉军骑兵冲到阵前,突然转向。
孙仲见为首战将铠甲华丽,正侧身开弓,瞄的正是自己的方向。
“不好!”
只听嗖的一声,孙仲感觉肩膀一痛,直接滚落下马。
骑兵如一阵疾风,侧掠过黄巾军的枪阵,汉将箭矢连发,不少枪兵中箭。
还没等黄巾军反应过来,这支骑兵已然远去。
孙仲挣扎着起身,见自己肩头插着羽箭,一手紧紧握住,一手拔刀斩断,只见羽箭箭杆上写着朱隽的名字。
“朱隽?刚刚那将是朱隽?”
随后,孙仲的亲卫将中箭士兵身上的箭矢拔出,一起送到孙仲面前,还说那将箭法厉害,士兵中箭部位,不是眼睛,就是眉心。
孙仲一一查看,箭矢上都写着朱隽的名字。
孙仲一时忘记了疼痛,心中满是得意,若自己包围的真是汉军主将朱隽,功劳就在眼前。
孙仲朗声道:“命令各部兵马,给我进攻!”
黄巾军刚刚被汉军突袭,士气有些低落,此时进攻并非良机,但孙仲下令,众黄巾军不得不从。
黄巾军于是扛起门板,逡巡向前。
“嗖!嗖!”
临近汉军营地,便能看见漫天的箭矢如飞蝗般袭来。
刘备下令,所有士兵不必在乎箭矢,夜间突围要多带粮草,箭矢射不完也得扔掉。
士兵自然知道关键时刻粮草比箭矢重要,于是将分发到手的箭矢,像不要钱一样往外射。
黄巾军护甲单薄,很多人一身布衣,即使有门板,也不能完全遮挡密集的箭矢,一时间尸体阻挡道路,再无法推进。
孙仲在后方督战,心中着急,一旁谋士献计道:“白日作战,箭矢威力强劲,不如夜战......”
“呸!什么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