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古城想了想,将牛仔帽往舞池一扔,立刻引起众人哄抢,唯独那帽子的主人一脸懵逼。
等会,这好像是我的帽子吧?
李古城坐回到钢琴位置,弹了几个音,清了清嗓子,说道:“那再给大家来一首《Johnny Boy》。”
这是一首前世李古城非常喜欢的歌曲,由德国乐队Santiano在15年发行,前半部分歌词是德语,李古城靠着热爱硬背下来,副歌部分则是英语,这就非常容易记了。
李古城一开口唱时,众人一脸懵逼,完全听不懂李古城在唱什么,可这旋律活泼悠扬,朗朗上口,尤其是当李古城很快唱到副歌时歌词变成了英文,众人立刻就get到,开始摇头晃脑。
这歌唱到一半,乐队开始跟上,凯奇跟弗兰科摇头晃脑,满脸通红,等唱到高潮处时,两人挤到麦克风处跟着众人一起唱了起来。
“oh,Johnny boy Johnny boy。We're born for storm weather。”
“Johnny boy Johnny boy,Better wish your lads farewell”
“And bae far away,Our loves will grief together。”
“Oh Johnny my it is live a die。Johnny say goodbye。”
“噢,强尼仔,强尼仔,我们本就为风暴而生。”
“强尼仔,强尼仔,所有的祝福都给你。”
“我们把笑声叠进信封,寄向遥远海岸家乡。”
“哦,强尼啊,我们如此生活,然后死去。强尼啊,与家乡最后告别吧。”
这首歌旋律动听激昂,感染力极强,副歌部分旋律歌词都极为简单,极容易跟唱,唱到第二遍的时候,海盗酒吧这时候已经沸腾了,歌声传得外面的路人都纷纷围了过来,将酒吧围得水泄不通,酒吧老板索性把大门打开,让歌声传了出来。
这首歌一直正常唱了五遍,李古城这才在众人震天般的掌声跟喝彩声中停了下来,他与嗨到把西装都甩飞出去,衬衫都完全解开,露出满是胸毛的凯奇热烈拥抱,又与弗兰科重重撞肩。
凯奇非常兴奋,他用力拍着李古城的肩膀:“《old town road》和《Johnny Boy》我从来没听过,是你写的歌吗?”
早就不知羞耻为何物的李古城毫不犹豫点头:“当然。”
“你太棒了,我太喜欢你了!”凯奇再次用力拥抱李古城,然后用力搂着他的肩膀,热情的跟他交头接耳“下周我家里面有一个趴体,你一定要来,我给你介绍新朋友,他们也一定会喜欢你的。”
凯奇是一个可以跟猫王女儿结婚,又可以跟最底层的寿司店服务员结婚生子的人;他还是一个可以跟女友闪婚,又四天闪离的人;他同时还是一个可以连续娶两任日裔妻子的人。
这是一个真性情的文艺咖,身边自然也多是这种人,他交朋友从来不看对方有多少钱,是什么肤色,是什么年龄,是什么出身,只要对眼投缘,他就会把对方当成朋友。
下了台,李古城在众人热烈的目光瞩目下回到座位,刚一坐下便觉得头晕目眩,他借着喝酒的动作遮住了闭上的眼睛,等了一阵后,头晕感觉这才散去,但耳中始终嗡鸣厉害。
但李古城不动声色,丝毫没有表现,很快便热切的与凯奇等人推杯换盏。
这一晚,众人玩得极嗨,直到晚上两三点这才交换了联系方式,然后准备散场。
李古城和宋佚两人留了他们各自国内的联系方式,但国外两人没有联系方式,李古城便留了自己旅馆门口的公共电话号码。
临走前,凯奇拉着李古城,叮嘱他要立刻给歌曲注册版权,李古城则笑着晃了晃宋佚手中的DV,说道:“没事,明天我就把数据卡复制一份,然后去邮局自己寄给自己,谁敢抄,我就用这个跟他们打官司,打到他们倾家荡产。”
凯奇哈哈大笑,最后邀请他们去他住的四季酒店,李古城这会儿体现出自己的分寸感里,他拒绝了凯奇,然后带着宋佚跟凯奇、弗兰科和大超分别拥抱了一下后,便返回了旅馆。
弗兰科酒量不错,虽然脸色涨红,但脑袋还很清醒,他看着离去的李古城和宋佚,目光充满了欣赏:“这两个新朋友真不错。”
卡维尔微笑点头:“他很有才华,距离感也很好。”
“是个聪明人,不是吗?”弗兰科一拍大超宽厚的背“走吧,咱们再去下一场。”
李古城和宋佚嗨了一晚,这会可谓是精疲力尽,刚进门,倒头就睡。
第二天宋佚迷迷糊糊醒来,下意识进去冲了个澡,冲到一半想起晚上李古城的叮嘱,立刻裹着浴巾冲了出来,翻到DV,取出里面的数据卡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回去洗漱完毕,又化妆完后,这才出了门,这会儿已经是中午两点多了,刚出门便瞧见李古城正站在走廊外打着公共电话,叽里呱啦的说着英语。
宋佚不敢说话,安静的等在旁边,等李古城说完电话后,她才好奇的询问:“是凯奇么?”
李古城摇了摇头,他笑着晃了晃话筒,然后挂了上去:“片子卖出去了。”
宋佚瞪大了眼睛:“这么快!刚才打电话迷的?”
李古城笑道:“这种事怎么可能电话里面谈,一大早跟人在咖啡馆谈的,你那会儿还没醒呢。”
宋佚拉着李古城胳膊使劲摇晃,兴奋无比:“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