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安抚好嫁驹后,何大傻就和林小婉开了一个碰头会,离开太长时间,他需要了解公司的现状,还要签署一些决策性文件,谁让他兼着公司代理人呢!
先说大事,公司在林总的带领下,已经迈出了国际性步伐,先后在本子国以及弯弯地区收购了两家唱片公司,这样一来,猛士在两地的发行权问题就解决了,要知道,没有发行权就没办法独立发行,总不能一直依托别人(宝丽金和索尼)吧?
所以这一步是必须要走的,本子国的分公司改组后叫MSG,由猛士全资控股,然后再通过MSG收购弯湾地区一家名叫小麦芒的唱片公司,改组后叫麦芒文化!
创始人郭名亮想留10%的股份,因为他个人非常喜欢音乐,舍不得离开,再加上他在弯湾有一些背景,林总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他的要求。
为啥要这么绕呢?
主要还是正直因素,香江公司(和大陆渊源太深)无论是音乐还是影视或者其他行业,要想在弯湾发展,就必须要经过官方的认可,官方要是不认可,那就很难挤进去,就算挤进去了,也会遭到无情的排挤和打压,提防的贼严实。
两笔收购总花费将近七百万美元,其实已经算贵了,本子公司主要是设备好、人才多、有版权库,而弯弯地区几乎就只有一个空壳,对了,还有三名不入流的歌手合约(一张专辑没出),如果不是为了进军弯弯市场,谁会花那冤枉钱?
第二件大事就是,雯姐现在已经成为索尼公司的全球广告代言人,代言费高达八百万美元,合约期是五年,不仅如此,索尼为了宣传自家产品,还自掏腰包给雯姐开了几场小型演唱会,人气那叫一个旺,产品卖的那叫一个快,短短两个月时间,索尼的总销售额就翻了一倍,可谓是赚的盆满钵满。
当然咱雯姐的腰包现在也是鼓鼓的,几场演唱会下来,至少让她进账三四百万美元,再加上版税收益,目测雯姐已经挤进全球福布斯明星收入排行榜了,妥妥的小富婆一枚。
说完大事说小事,公司走上正轨之后,林总重新拟定了艺人合约制度以及艺经纪管理制度,首先艺人合约从之前的五年变更为八年(市场综合之后),版税分成也分为三个等级。
顶级,就像现在雯姐,制度改革后,版权分成变更为25%,如果是创作型歌手,就比如迈克一样,将按作品数量和专辑销量来获得版权分成,上限为50%,注意,创作型歌手将拥有自己作品的一半录音版权。
次级,就像现在的阿强,制度改革后,版权分成变更为20%,如果是创作型歌手,将按作品数量和专辑销量来获得版权分成,上限为35%。
新人级,就像现在嫁驹,制度改革后,版权分成变更为5至10%,如果是创作型歌手,将按作品数量和专辑销量来获得版权分成,上限为15%。
新合同变更后,雯姐和嫁驹已经改签完毕,就剩阿强,倒不是他不想签,而何小姐有个条件,她想拉何大傻一起成立个基金公司,用于管理阿强的版税收益和商业收益,她为什么非要拉上何大傻呢?
主要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同时也怕他跑了,毕竟当初已经说好,为了有情人的终身幸福,三人要共同进退,何小姐是想把何大傻彻底绑上贼船,没办法,以目前大傻的影响力,不绑结实了不行啊,万一哪天他跳出去不干了,那一对有情人不就孤立无援了吗?
只有把他绑在一根绳上方才安心,三只蚂蚱谁也别想单独蹦跶。
何大傻摇头苦笑,你说当初惹这麻烦干嘛,真是吃饱了撑的,闲的蛋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