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那嘹亮的声音响起,灶台这边的三锅咯咯鸟烫已经新鲜出炉,而且他们还在里面加了香菇。
所有人都闻言赶来,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一只陶碗。
“哇,今天居然是咯咯鸟汤!”
“今天我要喝三大碗!”
“今天的汤好像比之前的香味要更浓!”
众人讨论的声音此起彼伏,还没有打到汤就已经开始在那里回味无穷。
“酋长大人,您先喝!”
这时明玉端着一碗汤来到了长宇身边,碗里面还放着一只咯咯鸟腿。
在原始人看来,不管是什么动物,其中最好吃的部位就是腿的位置。
因为腿的肌肉纤维饱满,而且肉质也更加紧实,这样的肉吃起来口感也是最好的。
部落的其他人也争先恐后的开始打汤,原本他们都是直接将碗伸到锅里去舀汤,而今天他们发现紫萱拿着一只木头做的器具在盛汤。
由于汤汁太过鲜美,他们也来不及去考虑这打汤的器具到底是什么东西。
不过这样一来卫生方面是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而且让紫萱给其他人分别盛汤,这样部落的秩序也好了很多,不会像之前那样争抢,保证部落的每个人都能分配到足够多的食物。
“大家先停一停,今天我要教大家改掉之前吃饭的习惯。”
众人瞬间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长宇接着说道:
“大家看到灶台上那些一节一节的毛竹了吗,那个是我给大家做的餐具,也就是用来吃饭的工具。”
众人一阵疑惑,他们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餐具,更别说怎么用了。
“大家看好,现在我手里拿的这两支毛竹这是我给大家做的筷子,使用的方法也非常简单,大家用食指和无名指夹住筷子,然后将中指置于筷子的缝隙之中。”
长宇一边讲一边做着演示。
“现在大家将筷子打开,然后去夹自己碗里的肉块,夹住的同时将筷子合住,然后就可以将食物给夹起来了!”
其他人也模仿长宇的样子学习拿筷子的方法,不过结果却不尽人意。
他们有的能打开筷子,但是在夹到食物的时候却不能合并;而还有一些人则是起初就打不开筷子,手指之间完全没有协调能力。
“酋长大人,这也太难了,您是怎么做到的?”
这时忍不住有人抱怨起来,美味的食物就在眼前,本来可以用手解决的问题,现在就要用到两根竹棍。
长宇也没有气馁,他又开始耐心的讲解。
“大家先把一根筷子放在食指与中指之间,最终筷子的末端延伸过手的虎口位置,然后另一根筷子放在无名指与中指之间,紧接着用拇指压住筷子,最后活动食指,中指和拇指的关节,然后就可以轻松的打开合并筷子,你们再试一试!”
众人虽然觉得困难,但是在长宇的指导下他们再次尝试。
“唉,好神奇啊,我居然可以夹住肉块了!”
“哈哈,我也可以,我还夹了一块香菇!”
通过长宇细心的讲解,众人都学会了筷子的使用方法。
只不过现在还不太熟练,夹食物的时候动作会稍微有点缓慢。
不过既然已经学会了使用方法,俗话说熟能生巧,以后经常使用筷子吃饭,相信部落的主人很快就能熟练的使用筷子。
学会了如何使用筷子,众人终于可以吃到那美味可口的肉块了。
“哇,这汤真不错!”
“你尝尝这个黑色的小伞,据说这是酋长大人他们出去打猎带回来的,好像是叫香菇!”
“哇,这香菇居然比咯咯鸟的肉还要好吃!”
听着众人的欢声笑语,长宇笑了,他端起自己的碗也开始喝了起来。
喝下汤的第一种感觉就是鲜美,而且在舌尖还萦绕着一丝丝香菇的清香,最重要的是后味,那是夹杂着肉香与菌菇香味的一种特殊存在,这种味道真的让人流连忘返。
“以前在现代都市,我也没觉得鸡汤有多好喝,没想到跟香菇煮出来以后,这个汤汁会如此鲜美!”
此刻就连长宇自己也忍不住感叹,这是他重生以来吃到过最好吃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