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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劝课农桑,《大明律》成

“朕检查了一遍,倒是没有什么问题了,这个版本的《大明律》修的很好。”

朱元璋通过了这版《大明律》后,日后再览其书而喜:“吾民可以寡过矣。”

宋慎却知道,正史洪武帝一死,《大明律》《大诰》皆不再推广,太祖后世皆不用。

颁行《大明律》时,朱元璋亲自作序:

“杂犯死罪、苦役、流放、迁徙等刑,一律按现在制定的赎罪条例判决。”

“陛下圣明!”

宋慎和高逊志拱手一拜。

此行,条例辅助法律而通行。

褒表宋慎,仍然任职刑部侍郎,但兼弘文馆学士。

而高逊志也如愿以偿的入了翰林院。

“嘶!”

高逊志一听弘文馆大学士的名头,都露出了羡慕的眼神。

兼任弘文馆学士,朱慎这次可是稳赚不亏。

此时的弘文馆学士,仍按唐制制定。

在本朝,也拥有轮流宿直,听朝之际,而可引入内殿,讲论文义,商量政事,拥有很大的权力。

而洪武三年,朱元璋就曾封赏刘基为弘文馆学士,如今却被宋子畏搏了头筹。

可见宋慎的地位,在朱元璋心里目前确实不低。

江南某一学堂。

群儒毕至,大约数百儒生集结一起,讨论目前最大的话题:大明律。

有一老儒,坐于上座。

其下百儒,皆为他弟子。

而《大明律》誊抄本互相传送,诸人皆骂宋慎。

“宋子畏真酷吏奸佞也!”

“若这小来俊臣成了势,天下则受苦久矣。”

那上座老儒生颤颤巍巍地合上《大明律》,直接将《大明律》摔在桌子上,大声对坐下学生说:

“自此,我大明无法也!顽颜而不知天下仁义为先!却以严苛酷刑兴之,谈何强国兴儒!”

天子读书人不少抵制此事。

但是也有人主持《大明律》。

其中有曾坚,王充,林记运等儒者,皆言《大明律》推行终是利大于弊。

尤其是曾坚,写书文发表观点:

“因何而言《大明律》不可?此乃当朝天子所亲定,命其细阅,虽然某些刑罚较前代往往加重。

“但盖刑乱国之典,乃当今乱世通行之道也。陛下前所改定,常有认为罪可矜疑者,尚不止此。”

“夫律设大法,礼顺人情,齐民以刑,不若以礼。其谕天下有司,务崇礼教,赦疑狱,则称圣上嘉与万方之意。”

此文除了赞成《大明律》合理性以外,顺道又恭维了一下朱元璋。

而且最后一句,曾坚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希望洪武帝能够“务崇礼教,赦疑狱”。

朱元璋闲暇时阅览完此文,对身边的宋慎说:

“这个曾坚写文有水准,咱应该将他请到宫里来为咱讲一讲。”

随后朱元璋便将曾坚请入奉天殿中。

两人相谈甚欢,朱元璋濯曾坚为吏部侍郎。

直接升多位品阶,曾坚受宠若惊,而且他担心自己会不会因为晋升太快,被同僚攻讦。

当然,曾坚的担心也是多余的。

在此之前有了宋慎这个“前车之鉴”,曾坚提拔为礼部侍郎也还算合理的,毕竟朱元璋就喜欢干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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