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陈博宇和吕佳妮的说辞,方鸿宇继续追问:「你说你们一直在睡觉,那有没有人能够作证呢?」
陈博宇愣了一下,眼神闪烁,支支吾吾地说道:「这个……我们当时在睡觉,怎么可能有人证明呢?」
突然,陈博宇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猛地抬起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希望的光芒。
他猛地一拍桌子,激动地说道:「等等,我们有人证!」
方鸿宇和聂卫乔都惊讶地看向他,等待着他的解释。
陈博宇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解释道:「当时,我们睡着睡着,觉得肚子饿了,便决定去附近的便利店买点东西吃。」
「便利店?」方鸿宇问道,「哪个便利店?」
「就是小区门口的那家24小时便利店。」陈博宇回答道,「当时值夜班的店员应该可以证明我们去过,而且……」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票,递给方鸿宇,「这是我们买东西的小票,应该还能查到监控录像。」
方鸿宇接过小票,仔细地看了看,然后抬头问道:「你们几点钟去的便利店?」
陈博宇想了想,说道:「大概是5点半左右吧。」」
方鸿宇听完陈博宇的解释,立刻侧身朝旁边一名正在做记录的年轻警员招了招手。警员见状,立即放下手中的笔,起身走到方鸿宇身边,俯下身子听候指示。
方鸿宇低声吩咐了几句,警员听完后点点头,转身快步走出了审讯室。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审讯室的门被推开,先前出去的警员走了进来,他走到方鸿宇耳边低声汇报了起来。
原来,监控录像证实了陈博宇的说辞,他们在5点半左右确实出现在便利店,并且买了一些零食和饮料。方鸿宇听完汇报,微微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他拿起桌上的笔录,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将笔录递给陈博宇和吕佳妮二人,让他们签字确认。陈博宇和吕佳妮签完字后,便起身离开了审讯室。
与此同时,赵凌峰也被另一名警员从拘留室里带了出来。赵凌峰走出稽留室,正好看到陈博宇和吕佳妮并肩从审讯室里走出来。
他猜到吕佳妮肯定也被警方叫来问话,直觉告诉他陈博宇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吕佳妮担心自己一人来警局会被警方为难,特意叫上了自己的好兄弟为她壮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