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屈辱的活着。
我从义父手上拿过花间令,接下了这个任务。
那一年,我八岁。
我接了任务,扮作与家人走失的孩子来到那个不算繁华却也不算偏僻的小镇。
在那个小镇上,我见到了那个禽兽,然后愣住了。
那个禽兽我认识,他是我爹,季飞蓬,哦,如今叫季飞鹏了。
我眨眨眼睛,勾起一抹笑,一闪而逝。
我换了一身富贵人家少爷的打扮,寸丝寸金的流云锦袍服,腰间缂丝玉带,悬着漂亮精致的香囊玉佩,头上赤金冠,一身行头,价值千金。
然后,我晕倒在我爹的教书的私塾旁。
我爹捡到了我,把我带回私塾。
白天私塾里有学生,我爹一次都没来看过我,晚上,所有学生都走光了,他来了。
我躺在床上,就像昏死过去一样。
我想给他个机会,如果他能认出我,我可以饶他一条命。
可惜他没有,他做了曾经对那些孩子做过的事情。
只是这次,他注定不会得逞了。
我忽然睁开眼睛,笑着看他,拿银针封住了他的几处大穴。
我不知道我是一种什么心情做了这个决定。
封住穴道,只是让他不能动,不能喊,可是他的意识清醒,感官无限放大。
我就那么笑着看着他,想着我娘是怎么被他推倒在泥水中,又是怎么死在我的眼前,在回忆中一刀刀片了他。
哦,片他前,我去乱葬岗抓了几条野狗,就绑在他眼前,每片一刀,都让他看着我把那肉喂给野狗。
可惜,我那时还太小,技术不够,没有片够三千六百刀。
在他死之前,我告诉他,我是他的儿子,我叫季袅。
我笑着看着他惊恐地睁大眼睛,然后野狗一拥而上,把他的五脏六腑都掏出来吃光。
我看着我爹在我眼前变成一架血淋淋的骷髅,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可是我的心底一片荒芜。
这世上,从此再也没有我季袅的亲人了。
我从此再也不能当个好人了。
第二天私塾开门前,我消失了。
只留下一具血色未干的白骨,和几条已经僵直的野狗尸体。
那天回去,我爱上了杀戮。
我开始疯狂训练,疯狂接任务。
无论是什么课程,我都往死里逼自己学。
无论多难的任务,只要不是枉杀,我都去接。
对方越是穷凶极恶,越是罪大恶极,我抢任务越积极。
义父拦过我许多次,不许我冒险。
可是我每次嘴上答应一声,下次还是会去。
无数次任务里,我遍体鳞伤,甚至几次回来,都是命悬一线。
幸好义父有本事,手里资源够多,每次都能把我从鬼门关拉回来。
最狠的一次,我昏迷了半个月,门主给义父下了最后通牒,三日内我不醒,他会亲手了结我。
可我还是撑过来了。
我不想死,才进了相思门,我绝不让自己死在相思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