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于1762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并计划在法国发行。
怎奈书中提出的“天赋人权”、“建立共和国”、“政权属于人民本身和人民有永远的革命权”等学说,在当时的法国社会被视为具有激进和颠覆性的歪理邪说,因而法国禁止该书流入国内,并将其设为禁书。
可是越禁止的东西,就证明了它越是拥有让当局感到恐惧的事物。
走私、盗印、手抄层出不穷。
法国当局不断搜查和清剿该书,有的书商甚至因私藏私售而被抓。
法属殖民地圣多明戈也下了禁售令。
但喜爱逛书店的伊莎贝尔还是从一个旧书摊那里买到了手抄本。
从那以后,每逢晚上家里包括佣人都已经睡着之后,她才悄悄拿出这本书,在烛光下一字一句地诵读。
起初,她只是出于好奇,翻阅着那些对她而言既陌生又充满挑战的文字。可随着阅读的深入,她仿佛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牵引,逐渐踏入一个全新的思想领域。
在此之前,她的世界精致而封闭,总督府的金碧辉煌与贵族的礼繁杂仪构成了她生活的全部。但是在这之后,她开始意识到,自己虽然生活在豪华奢靡的总督府中,享受着普通人难以企及的生活与繁华,但心灵却无时无刻不被枷锁所囚禁,窒息而又麻木。
一天夜里,她流泪了。
既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一点看到这本书。
又痛恨自己为什么会因为好奇而阅读这本书。
她明明可以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小姐,度过备受宠爱的少女时光后听从家族的安排嫁人生子,在浑浑噩噩之中毫无察觉地度过一生。
但是现在……
她想,她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与矛盾在心里不断地滋生,仿佛自己站在一个分裂的十字路口,一边是家族的责任与荣耀,另一边则是个人对自由与真理的追求。
再后来,父亲霍勒斯伯爵的一个决定,催生了她逃出家庭的渴望和决绝。
那就是将她许配给殖民地有名的花花公子加菲尔德。
若是放在以前,哪怕她再不情愿,恐怕也不敢做出违逆父亲的举动。
但接受了“自由和平等”思想洗礼的她,再也不甘心把自己的后半生交给一个只会带给她伤痛和禁锢的男人。
不自由毋宁死!
于是,伊莎贝尔趁着某一天出门采买的机会逃到码头,登上一艘前往纽约的商船。
在离开岸边的那一刻,她体验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畅快。
她大口大口的呼吸,任凭泪珠从脸颊上滚落。
再见了,圣多明戈!
再见了,囚笼!
这辈子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只可惜,还没等她高兴多久,她所乘坐的商船在加勒比海域被海盗给截了胡。
不过,她并不后悔。
因为就算是死,也好过蒙昧无知的过上一辈子。
在死之前,她能打开封闭的窗户看一眼外面的世界已经知足了。
然而,再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她变得有些不知所措。
一个不明来历的男人自称接受了父亲的委托前来寻找她,并在海盗面前许诺了高额的赎金,这才得以让她保持完璧之身。
代价就是让她回到那个令她窒息和恐惧的地方。
她想绝食以示抗议,却又无法抵抗美食的诱惑,心中好不容易竖起的堤坝一次又一次被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