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点点头:“你也可以做到的。不过我倒是没想到,你居然能够这么快,就进入【驭影境】。”
确实。
哪怕是修魔,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直接突破三境,这个速度,也已经很骇人了。
“碰巧。”
对于自己怎么进入【驭影境】的事情,陈力并未过多解释。
毕竟这东西,也算是他的核心秘密。
哪怕是玫瑰,他也不能说。
总不能告诉她,自己有个炼尸炉,还能够用寿元推演吧。
玫瑰也没有过问,毕竟既然是修魔,那魔门各有各的本领,不讲究过程,只看结果的。
要不然,就没法修魔。
修魔本质,修的是七情六欲,不论是“断亲”、“重欲”,还是“舍我”、“杀生无情”,都是魔。
由身入魔也罢,由心悟魔也罢,只要成了,那就是走对了路。
从人类的角度来说,正统修仙更像是读书,小学到大学,一路千军万马,最终出人头地,挣钱养家。
而魔门则像是从小就拍段子,当网红,小小年纪就开始挣钱。
二者的结局,都是挣钱。
只不过大多数人不太认可魔门的方式,而是认可修仙的方式。
“来都来了,正好。”
玫瑰转过身,把背对着陈力:“把这上面的内容,记下来。”
好家伙!
随着她这一转身,陈力才发现,在她光滑、洁白的皮肤上,竟然纹满了字!
一个个细小犹如蚊蝇的字!
仔细看去,随着阅读,陈力逐渐明白,这竟然是一篇十分奇异的修行秘籍!
说它奇异,是因为这秘籍中记载的内容,看起来,分明是修仙的方法,可修炼的过程中,用的,却是魔门的方式。
这篇秘籍,既不是技,也不是术,更不是法。
三个字:血皮经。
这篇秘籍开篇就说,修仙者,无法修魔。
显然,不止陈力尝试过“仙”、“魔”同修,之前也有许多的前辈,同样尝试过。
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因为修魔,本质上是修五脏,修五情,血心存血气。
而修仙,则是修经脉,化灵脉,存灵气。
二者天然相冲,此起彼落,此消彼长。
就好比一边是水,一边是火,水火绝不可能相融。
正是如此,所以才有一位大聪明,另辟蹊径,想到了两个办法,分别尝试。
一:选择修仙者,杀死,取其修炼出来的灵脉,替换到修魔者身上。
二:选择修魔者,杀死,取其修炼出来的血心,替换到修仙者身上。
然后这位大聪明就发现,不论是换灵脉,还是换内脏,换过去后,都会废掉。
大聪明又想到了两个办法。
一:修仙,入境后,炼化自己的经脉。
二:修魔,入境后,炼化自己的五脏。
于是,这本【血皮经】,便横空出世。
在大聪明的修炼下,只需要把这【血皮经】炼到极致,便会把自身的经脉骨骼,乃至于五脏六腑,尽数化去,最后整个人,只剩下一张血皮。
这,便是血皮经。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陈力忍不住吐槽:好BT啊!
这不就是皮影朱傀,现在的状态么?
唯一的区别是,皮影没有意识,只能听主人控制,而自己肉身修炼而成的血皮,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修士。
虽然听起来荒谬到了极点,但若是真的把自身修炼到“血皮”的状态,那就可以不吃不喝,甚至肉身不灭,即达到了修仙的终极目标: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