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倒也没多想。
“他同意签约一个附加条约,以后签约期间创作的歌曲版权都归公司所有,老总那边也同意给他一个出道名额作为奖励。”
还能这样玩,这家伙也太拼了!
白苏也忍不住暗暗心惊。
【或许,这也是一个好办法,给公司提供几首以后的热门歌曲,换取公司对我的支持。】
毕竟这段时间,学会了五线谱之后的他,可也是抄袭…..不,应该是提前创作了很多前世的歌曲。
不过很快,他就转变了主意。
【不行,公司如果知道我会创作,而且作品还很优秀,肯定会要求我新签一个补充协议,把所有歌曲版权都拿过来!】
这是肯定的,经纪公司是贪婪到极点的资本家,如果被发现有这样的情况出现,肯定是会做这样的事情。
周杰伦当初拿走自己的版权,吴可是气到发癫,其他公司不可能会看不见。
看看JJ、邓子棋之类的创作型好歌手,哪个不是签了这样的协议。
现在和公司签订的合约,并没有包括版权这一块,而有些歌曲最近两年就会出现,他也不得不提前注册,否则很快就不是自己的了。
能让他记住的,大多数都是传唱度高的好歌,一首歌就能让一个人、一个组合吃一辈子了。
比如暗香于某人,比如小情歌、童话、两只蝴蝶、老鼠爱大米、天后……等等,一大堆歌手一辈子也遇不到一首大热歌曲。
都2025了,那些人快20年没有好作品出现,都还能继续开演唱会,而且还继续有人愿意支持。
一首好歌,能吃一辈子,至上励合可不就凭借棉花糖,吃了十几年的红利。
这可是他的退路,就算出道不成功,也能凭借那些歌曲翻身。
【我可不能学他!】
经纪公司如果知道你是创作才子,可是会在合约里面加上霸王条款,把你的歌曲版权都给拿走,就连邓子棋之类的天才都如此。
他可是已经注册了二十多首自己记得很清楚,传唱度很高的歌曲,如果都被强制拿走那可是会心痛一万年。
“姐姐,什么样的歌曲能得到你这么高的评价,能给我看看吗?”
陈希毫不见外把一份文件递过去,对方毕竟已经是内定的出道成员之一,提前知道歌曲也没关系。
【棉花糖】
一看这个名字,白苏过去的记忆就想起来了。
仔细一看,果然是至上励合最出名,也是唯一传唱度高的歌曲,曾经在推出的那一年打响了这个组合的名气。
“还真是一首不错的歌曲,很适合年轻群体来收听,对组合吸粉可是具有针对性。”
陈希诧异地看过来。
“你还懂这个!”
“那是当然。”
白苏上辈子可是经历寒流、国内偶像爆发的时候,大概还是了解一些。
“偶像男团,粉丝群体最主要就是年轻人,特别是学生阶层,只有他们才有追星的时间和精力。”
“出来工作的人,可没有什么时间去玩追星,而且还没完全成熟的粉丝,才是偶像收割的最主要群体。”
他补充了一句:
“特别是女孩子,这些才是追星的主力,甜甜的歌曲或者帅气的偶像,是很容易打动她们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