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赔钱的话也是一人一半。
这份合同,怎么说呢?
有点像是城下之盟,捏准了陈锋的软肋。
煤老板不差钱,但也不想增加沉没成本。
赃款追回来一百万,所以电影成本也缩减到了一百万。
一半的成本,还转嫁到陈锋的头上。
说白了,就是让他来收拾眼前的烂摊子。
估摸着,人家压根没觉得陈锋拍电影能赚钱。
这一点,从合同的内容中就有体现。
钱一次到账,没有什么监管,也不会派财务人员跟组,至于版权归属什么的,更是没有计较。
唯一的要求,女主角必须由投资方指定。
至于什么票房分成,只是捎带提了一嘴。
按理说,这也算是个机会。
现在是04年,前几年电影市场放开限制。
民间资本开始涌入这个行业,各种类型片百花齐放。
影院银幕数量,年度总票房,观影人数,保持连续的高增长。
用一句话来形容: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眼前的这个项目真要是好好运作,也不是没有前景。
现在的问题是,投资成本压缩的太厉害。
原本是两百万,现在变成了一百万。
拍倒是能拍,拍成什么样就难说了。
有些低成本电影,几万块成本也能凑合着拍完。
可操蛋的是,新合同里多了一条明文规定:电影必须进院线上映。
否则,陈锋作为项目发起人必须赔偿投资人所有损失。
这年头,单纯的拍电影不难。
从去年十二月一号开始,就不必再向电影局申报剧本,只需提供剧情大纲,就能完成影片备案。
备案完成,拿到了单片证或备案回执单,开始正式拍摄。
但想要进院线,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首先,必须将成片送到电影局审查,通过后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也就是俗称的“龙标”。
其次,影片想要在大屏幕上映,各项技术指标也必须达到要求,以保证播放效果。
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画幅、画面清晰度、画质分辨率、5.1声道、配乐等等。
满足了以上两点,也只是达到了院线准入门槛。
还有更现实的市场考量,会直接影响影院排片。
这一系列的公映条件,一百万投资真不算什么。
况且,拍电影本除了烧钱之外,还特别繁琐。
买剧本,招编剧,请演员,组建完善的主创阵容。
主创阵容确定了,还要聘请灯光、混音、摄影、美术、道具、化妆……等专业人员。
这还仅仅是人力方面的统筹,器材方面需要租赁摄影机、灯光、音响设备……等等。
另外,场地也要提前租赁。
等电影杀青,又要开始后期制作,包括剪辑、视效、调色等等。
不仅周期长,且需要大量人力投入。
后期制作完成,再将影片提交给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商定放映的排期。
确定了档期,就要着手宣传与发行,包括广告投放、各平台流量推广等等。
一系列的流程走下来,资金铺垫只是基础,还需要一定的人脉关系。
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被卡住。
当初李大壮看重陈锋,就是因为他科班出身,自带学院的圈子属性。
对于普通出身的毕业生来说,名牌母校是最有价值的人脉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