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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论坛炸了!

但程吏并没有这么做,通过反证法我们可以证得结论,那就是程吏的第二只金乌是一次伤害极高的火焰攻击,正因为伤害高,所以才必须要保证命中率!

为避免被乐钦钦的快速反应躲掉,程吏选择故意卖出破绽,然后依靠这个不为人知的金乌进行后手翻盘。这里其实也能为最后程吏为什么没有反应到乐钦钦的刀劈作出解释(从图三可以看出程吏被击倒时是很震惊的),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后手能击败乐钦钦,或者至少能困住乐钦钦一段时间。」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不好意思来早了,大佬请继续......」

(楼主)“云深不知处”:「而这就引申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这是程吏的后手招数,为何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反而成了乐钦钦出奇制胜的工具。因此,我们同样来解析乐钦钦的天赋。

乐钦钦的天赋叫【所有物】,众所周知,天赋的名字代表着天赋的核心概念,不可能出现与天赋概念不相符的能力。但从战斗中期来看,乐钦钦的身体素质是不弱于程吏的,甚至十分强势地挡下了程吏的直拳(见图四),程吏是生灵系天赋,从与同样生灵系天赋的白子薛的战斗中足以体现他的身体素质,而即便是这么强悍的身体素质,乐钦钦也丝毫不弱于下风,说明乐钦钦的天赋同样能赋予她身体强度。

二者看起来没有任何关系,但我们可以做一个合理的推测,那就是乐钦钦的【所有物】可以对身体使用,将身体视作所有物后,开发了身体100%的潜能,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这也同样能侧面证明她恐怖的身体灵活度和反应能力!

而在战斗的后期,乐钦钦又施展了一个更没有相关性的能力——御剑(见图五)。

这个能力让她凭空招来了无数武器,并以御剑之姿给予了程吏最终一击。结合其天赋概念,我们还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乐钦钦的【所有物】不仅能宣誓自身肉体主权,还能宣誓死物的主权。通过将兵器视为所有物,获得了能100%掌御它们的能力。

基于以上两点,乐钦钦的【所有物】不仅能对活物有效,又能对死物有效,那是不是代表着她同样也能对程吏的火焰有效?

答案或许已经出来了,要不然无法解释乐钦钦能穿过程吏的金乌而毫发无伤。」

(楼主)“云深不知处”:「最后,依照上面的猜测,我们能够进一步发散。

首先乐钦钦的【所有物】天赋是有限制的,至少我们只看到了她对火焰的免伤,而没有看到她催动和程吏相同的火焰甚至金乌。不过这个限制的范围和程度在哪不得而知,乐钦钦是否能完全掌控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不得而知。

其次,乐钦钦的【所有物】是否需要条件是不得而知的。前期乐钦钦有被火焰灼烧的痕迹(见图六),至少说明那时候她并没有对火焰的免伤。因此乐钦钦是故意以此做局,还是因为【所有物】需要发动条件呢?个人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楼主)“云深不知处”:「以上就是全部的分析能力,存在大量推理猜测依据,希望大家理性观看,如有不同的想法也可以进行评论讨论。」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给大佬递茶!」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给大佬递茶!」

“小白龙”:「给大佬递茶!(?? ??_??)?」

“是壮不是胖”:「@看穿一切虚妄,黑子说话。」

“有机会就去放牛”:「这么多细节的吗?感觉看得不是同一场战斗......」

“热心市民”:「分析得可以。」

“云深不知处”:「谢谢师姐!」

“林颉”:「受益匪浅。」

“云深不知处”:「谢谢大佬!」

(版主)“北国的冬天”:「可怜的小钦钦,才出手一次就被人家猜完了。」

“是壮不是胖”:「@北国的冬天,版主大大把我小号从小黑屋放出来呗。」

(版主)“北国的冬天”:「不行!你恶意刷屏,必须封了。」

“兔子爱笑”:「支持正义执行!!!」

“是壮不是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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