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锋也没料到《旺角新闻》卖得这么好,直接大手一挥吩咐道。
他此时就坐镇报社,不过就是一间唐楼租赁的两间不大房间,这就是《旺角新闻》的报社所在,简陋得令人发指。
只能说港岛报纸业发达,只要编辑好了新闻素材,其余的一切都能通过外包形式完成,根本就不需要有自己的印刷厂和一应配套设施。
当然,报纸规模小时这么玩没问题,可报纸规模一旦大了还这么玩,就是主动将破绽显露给竞争对手。
至于《旺角新闻》全都免费,每发行一期武锋都在损耗资金,他不在乎。
一份报纸的成本不过几毛,五千份也就是一千多港纸罢了。就算一万份报纸,成本也不过四千左右,他还能够损失得起。
此时世界杯已经结束,历史没有发生偏移,还是潘帕斯雄鹰取得了最后胜利,老马也借此一举成就‘球王’之名。
武锋大赚一百九十九万,手头的现金还算充沛,经得起他这么折腾。
后世有句话说得好: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事实上,他这么做也是模仿某本小说里的情节。
结果没想到,效果竟然出奇的好!
当然问题也不是没有,可对于此时的武锋来说,都算不得什么。
只要将《旺角新闻》的发行数量稳定住,他起码就是一家中型报社的老板,身份地位都不一样的。
第二天发行的一万份《旺角新闻》,并没有全部卖出去。
当然因为免费的缘故,报纸佬们也没有退货的意思。
至于究竟卖出去多少,因为不好统计不太清楚,但是绝对超过了五千份!
武锋亲自在旺角各报摊间溜达,也算是看出了一些门道。
以此时‘佳宁案’的轰动性,一万份《旺角新闻》按说很容易卖出去。
可问题就是时间太短,加上《旺角新闻》之前没有什么名气,许多喜欢看报纸的群体根本就不知道《旺角新闻》的存在。
也就是说,很多人都没有看到《金手指》的故事内容!
这很好办!
第二天,上海街某报摊被一场大火烧得毛干鸟净,一下子轰动了整个油尖旺区,然后经过报纸和电视宣扬迅速轰动全港。
没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事儿有些离奇!
烧报摊的家伙并没有逃跑,第一时间就被警察给控制起来了。
然后,他怒烧报摊的缘由也给问出来了。
很简单,这家伙当年在佳宁股票上下了血本,结果佳宁出事血本无归,闹得妻离子散好不可怜。
结果,因为看到了《旺角新闻》上的《金手指》故事,联想到了‘佳宁案’还有自己的惨重损失,一时间脑子发热将报摊给烧了。
这样‘离奇’的事儿宣传出去,自然引得全港轰动。
就像狗咬人不是新闻,而人咬狗肯定稀奇一般。
最关键的是,和纵火犯同样经历的港岛民众可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