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实是时间总会慢慢的过去,墙上闹钟秒针快速飞转!
店里的员工都吃完了饭,只留下了碗里的残渣,跟米大红收拾碗筷的声音。
吃饭容易刷完很难,肯干刷碗的人,一定是非常细心的人吧,没错!米大红是那种非常细心的人,她每洗一个碗都要洗三遍,才肯放手,搞的自己也比较累,干完了活,坐在凳子上休息了好一会儿。
休息完之后,米大红跟米红红打了声招呼就回家去了,烧好晚餐,一家人吃过饭了以后,睡觉之前米大红把那个手机,给了欧阳光,欧阳光为了这个事,从晚上的九点到晚上十二点一直没睡觉,玩了很长时间手机,才缓缓地闭上眼。
房里挂在墙上的闹钟时针缓慢的转动起来,过了漫长一晚上,缓缓停在了六这个数字。
此时欧鑫所在的明朝,已经是晚上了,天色黑乎乎的,下起了暴雨,自若跟欧鑫刚刚吃完晚饭,两个人坐在房间里,点着油灯,屋内灯火通明,两个人等待最佳出发时机。
其中一个人,紧靠在离油灯近的地方,身子在发抖着,手与脚缩成一团“欧弟!你在抖什么哟!今天下了一天的暴雨,不会是得风寒了吧”?说完自若摸了欧鑫的额头接着说:“不会呀,这额头也不发烫,你啥情况?到底能不能干”?自若疑惑地说。
“自若兄,我在我们那个年代还没干过偷盗这种事情,第一次干,所以有点紧张”。欧鑫说完完话,那颤抖的身子,稍微好了一些。
“大男人的,不要怕!我们这是做大事情,又不是坑害别人性命之事,为了逝去的亲人!让他们在下面过的更好一点”!自若说完,抓住欧鑫的身子,一把摁住,紧锁的眉头自然舒展开来。
欧鑫被自若这样一抓,心里顿时来了力量,那些抖动消失了,“自若兄说的对,做好事不应该那么畏畏缩缩的”!欧鑫毫不畏惧地说。
欧鑫是一个奇怪的人,特别是做一些坏事,必须要给他一个足够的理由,而且理由合理,正当他才会去做,不然他就会觉得自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这也是读过了书的痛苦,要是欧鑫没有读过书或许就能大胆的去干吧,毕竟不知者无畏。
自若望着外面漆黑的一片,想着机会来了!
“欧弟,此时街道上已经空无一人,官府在雨天的看守也没那么严,我们换夜行衣吧”!自若说完,从房间里拿出了两件黑色衣服,两个斗笠,两条长长宽宽的黑带子。
“自若兄竟然有这种衣服,看来经常干这种打家劫舍的活呀”!欧鑫坏笑地说完,拿起一件夜行衣用手触摸了几下,触感柔软。
“少废话,快点换上!这衣服是我在几个月前抓到了两个小偷随即扒了他们的衣服,留下来他们的衣服以防他们以后再偷盗,我是看着他们光身子离开的”。自若说话的声音有点不耐烦。
自若不是那种人,他从小到大也没干过这种小偷小摸的事,但是他是赞同干的,他很早就没有读书了,反而能自己欺骗自己,甚至把一件犯罪的事情,说的那么高尚,他对这件事有足够的把握,毕竟他是为了自己的父母,只想父母在天堂能过的更好一些。
他觉得为了自己的父母这样干,决对不会是错的,如果这样都要砍头,那么就砍吧,他根本就是一个硬汉,也根本不畏惧死亡。
就这样两个人换好了衣服,带上斗笠,吹灭油灯,关上门,消失在房内...